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上訴字第997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錢德明
義務辯護人 陳思妤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801號、111年度訴緝字第25號,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1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許永煌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上訴字第997號
義務辯護人 陳思妤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801號、111年度訴緝字第25號,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1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許永煌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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