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8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聲保字第1151號

假釋付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8 月 14 日

法官潘翠雪柯姿佐邰婉玲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李文傑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106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李文傑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李文傑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刑及執行,於民國115年8月11日核准假釋,依刑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

二、本院審核法務部矯正署115年8月11日函文及檢附之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法院前案紀錄表等文件,認檢察官向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即本院,聲請裁定受刑人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4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潘翠雪

                   法 官 柯姿佐

                   法 官 邰婉玲

                   書記官 范家瑜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4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聲保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