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六七三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六七三號
- 上訴人
- 臺灣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右上訴人因被告 案件,不服臺灣 地方法院八十五年度易字第 號,中
華民國 年 月 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 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五
年度偵字第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事實
理由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 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 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六七三號
右上訴人因被告 案件,不服臺灣 地方法院八十五年度易字第 號,中
華民國 年 月 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 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五
年度偵字第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 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 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