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85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上更(一)字第九二О號

懲治盜匪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91 年 08 月 22 日

法官許正順邱同印吳燦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上更(一)字第九二О號

上訴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訴人
即被告
丙○○
即被告
乙○○
共同指定辯護人
本院甲○

右列被告因擄人勒贖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丙○○、乙○○羈押期間,均自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丙○○、乙○○因擄人勒贖案件,前經本院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九十年十月二日執行羈押,至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一日,第四次延長羈押期間二個月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經訊問被告後,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日起,均第五次延長羈押貳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五項,裁定如主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二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審判長法 官 許 正 順

法 官 邱 同 印

法 官 吳 燦

書記官 陳 靜 姿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上更(一)字第九二О號於民國 91 年 08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懲治盜匪條例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