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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上訴緝字第三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年度上訴緝字第三號
- 上訴人
-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上訴人
- 即
- 被告
- 丁○○
右上訴人因被告竊盜等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四一號,中
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
度偵字第一七七二號、第一六四六號)提起上訴,暨移送併辦(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
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三00五號、第三00八號、第三六二一號;台灣澎湖地方法
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緝字第四號;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四三二八
號、笫八四四0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原判決撤銷。
丁○○以犯竊盜罪為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附表壹所示之署押沒收;又連續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附表貳所示之物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附表壹之署押及附表貳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
一、丁○○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竊盜、偽造文書等前科,其於民國八十一年間,因竊盜案,經台灣宜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確定,於八十五年三月四日入監執行,於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假釋出獄,假釋期間於八十七年一月十九日屆滿而執行完畢。其猶不知悔改,復基於常業竊盜之犯意,自八十六年十月十七日起至九十年二月間止,趁夜間被害人不在或熟睡之際,以大型螺絲起子破壞被害人房屋之門扇(毀損部分未據告訴)之方法,先後於附表一、二、三、
四、五、六所示之時間、地點,竊取附表一、二、三、四、五、六所示被害人之財物,丁○○就其中附表六編號一、十五、十七、三十、三十四、三十七、三十
八、四十八、四十九、七十二、七十九、八十七、八十九、一00、一0九、一
一三、一三七、一四四、一四五、一四七、一五九、一六六號部分,並與羅春木、石爵勳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而為之(犯罪時間、地點、被害人、竊取財物情形,詳如附表一至六所示),丁○○得手後,於八十八年初,為提示竊得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票號00六四一二號、付款人臺中縣和平鄉農會信用部、發票人段家雄、面額新臺幣十五萬元之支票,竟於宜蘭縣羅東鎮某處,在該支票背面偽造「林芬妃」之署押而為背書,將之存入林芬妃在花蓮中小企業銀行宜蘭分行之帳戶,足以生損害於林芬妃。丁○○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持竊盜取得如附表二編號一、二、三;附表六編號五十一、八十二、第二0三、第二0五號所示之提款卡至自動提款機提款,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之物(取得之數額詳如前開附表編號備註欄所示)。
二、丁○○另基於變造特種文書之概括犯意,先後於附表一編號五、附表六編號二十
八、一0八、一0九、一一二、、一五八號所示犯罪時間數日後,分別在其宜蘭縣羅東鎮○○里○○路二六0之八號住處,將竊得之被害人丙○○、壬○○、王傳政、辛○○、庚○○之國民身分證暨劉沛霖、庚○○之駕駛執照上之相片撕下,換貼自己之照片,變造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足以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身分證之正確性、監理機關管理駕駛執照之正確性,亦足生損害於丙○○、壬○○、王傳政、辛○○、己○○、李國宏、庚○○。
三、案經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報請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暨由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報請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本院併案審理,及由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報請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本院併案審理,以及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報請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本院併案審理。
理由
一、上開附表一所示之竊盜犯行,業據上訴人即被告丁○○於警訊、偵查、原審或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附表二至附表六所示之竊盜犯行,亦據被告於警訊、偵查、原審及本院審理時自承在案,核與附表一至附表六所示之被害人謝國棟等於警訊指訴失竊情節相符,並有被害人立具之贓物認領保管單、相關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在卷可稽,並經證人董加襁、李淑雲、林香彣於警訊時證述屬實(見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八四四0號偵查卷第八三0頁至第八三九頁)。被告於本院審理中固辯稱:㈠伊並未偷竊林義輝之支票(見本院卷二第一三五頁)。㈡附表二編號二、三所載宜蘭縣五結鄉○○路○段三十一巷之一號二樓及同縣五結鄉○○路四號部分,並非伊所為(見本院卷二第一四0頁)。㈢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八四四0號偵查卷犯罪事實一覽表中羅春木及石錫勳簽名部分,係羅春木、石錫勳犯案後,將贓物寄放於伊住處而被查獲(見本院卷二第六十二頁)。㈣伊並未在澎湖縣地區行竊(見本院卷二第十三頁)。㈤伊並未攜帶工具行竊,亦未破獲門窗(見本院卷第七十五頁、第七十六頁、第九十四頁)云云。惟查:
㈠被告竊取附表一編號二所示被害人林義輝財物(起訴書編號第二號)之犯行,已據被告於警訊時供承不諱(見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羅警刑字第一一一四三號刑案偵查卷第十頁反面),嗣經原審訊問時,被告坦承確有如起訴書所載之犯行,並稱:「軋入銀行,未兌現。」(問:有將偷來之支票段家雄發票人去兌現?)、「是一個朋友。」(問:林芬妃是誰?)(見原審卷第七頁),復有掛失止付票據提示人資料查報表、遺失票據申報書副本及台中市票據交換所退票理由單三紙附卷可按(同上羅東分局刑案偵查卷第十六頁至第十八頁),被告此部分之辯解,為卸責之詞,要無可採。
㈡又被告竊取附表二編號一、二所示被害人張明章、陳逸誠,及陳長興、藍美琪、鄧明秀財物(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三00八號併案編號第
一、第二號)部分,被告均已於警訊時供認不諱(見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三00八號卷第三頁反面、第四頁反面),復有陳逸誠綜合存款存摺影本、藍美琪活期儲蓄存款存摺影本、謝春梓活期儲蓄存款存摺影本及照片十四幀附卷可稽(同上偵查卷第八頁至第十一頁、第十四頁、第十六頁),事證明確,被告此部分之辯解,亦不足採。
㈢關於附表六編號一、十五、十七、三十、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八、
四十九、七十二、七十九、八十七、八十九、一00、一0九、一一三、一三
七、一四四、一四五、一四七、一五九、一六六號(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八四四0號併案編號一、十五、十七、三十一、三十五、三十
八、三十九、四十九、五十、七十三、八十、八十八、九十、一0一、一一0、一一四、一四三、一五0、一五一、一五三、一六五、一七二)部分,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固辯稱係羅春木、石爵勳所竊,與其無涉,惟查:被告與羅春木、石爵勳共犯前揭竊盜犯行部分,業據被告於警訊、偵查時供認不諱(見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緝字第四號卷第三頁、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四三二八號卷第十二頁、第十五頁),復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九十年二月二十四日於丁○○之位於台北縣中和市○○路○段一九七號三樓住處查獲前揭被害人之財物,有搜索扣押筆錄在卷可按(見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八四四0號第八五0頁),是被告所辯,無非為卸責之詞,不足可採。
㈣又關於附表三編號一所示被害人李雪惠部分,經查:案外人許英傑於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緝字第四號案警訊時陳稱:其所持有之李雪惠失竊之支票(票號AD0000000、AD0000000、BC000000
0、AD0000000、AD0000000、DB0000000、EB0000000),係自被告處討債所得(見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馬警分三字第二四二一四號卷第四頁反面、第八頁反面),而該支票經查係竊自位於基隆市○○路三一九號五樓「北都大飯店」,屬李雪惠所有,亦經李雪惠於警訊證述在卷(同上卷第十頁),且被告於本院表示曾在基隆犯案及「應該有去」上開北都大飯店行竊(見本院卷二第六六頁、第三十四頁),並於警訊時供認曾將竊自被害人乙○○之珠寶交由許英傑銷往澎湖,(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七七二號卷第十二頁反面),足見該二人關係匪淺,許英傑所言尚非無由,被告此部分犯行堪以認定。
㈤再被告於警訊、偵查時坦承有攜帶大型螺絲起子從被害人住宅前門或後門加以破壞後侵入(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羅警刑字第一一一四三號卷第八頁反面、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七七二號卷第二十三頁反面),並經被害人指述明確(同上卷第五十三頁反面、第五十五頁反面),被告所辯顯不足採。綜上,被告有關附表一至附表六之竊盜犯行,事證明確,其犯行堪以認定。
二、被告在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支票背面偽造林芬妃之背書而偽造文書部分,已據其於原審供承不諱(見原審卷第十六頁),核與被害人林義輝於警訊所陳相符,並有支票影本、掛失止付票據提示人資料查報表、遺失票據申報書副本及台中市票據交換所退票理由單三紙附卷可按(同上羅東分局刑案偵查卷第十六頁至第十八頁),被告所辯未偽造林芬妃背書乙節,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三、被告持附表二編號一、二、三所示之提款卡至自動提款機提款之事實,已據被告於警訊供承不諱(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三00八號卷第三頁、第四頁),核與被害人張明章、林長興、藍美琪、鄧明秀、江明寶於警訊指訴情節相符(同上偵查卷第六頁、第十二頁、第十三頁、第二十頁),並有綜合存款單影本、活期儲蓄存款存摺影本、錄影帶顯示照片在卷可稽(同上偵查卷第八頁至第十一頁、第十六頁、第十八頁至第二十頁),此部分事證明確,被告犯行亦堪認定。
四、被告變造丙○○、壬○○、王傳政、辛○○、庚○○之國民身分證暨變造劉沛霖、庚○○之駕駛執照等事實,已據被告於警訊供承不諱(見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羅警刑字第一一一四三號刑案偵查卷第十二頁、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笫八四四0號卷第七十五頁反面),核與被害人丙○○、壬○○、王傳政、辛○○、庚○○、林秀霞等於警訊指訴情節相符(同上偵查卷第二十九頁、第四八三頁、第四八九頁、第四九八頁、第六八一頁),並有已換貼被告照片之變造身分證、駕駛執照影本附卷可稽(同上偵查卷第二一七頁、第四八六頁、第四八九頁、第六八一頁),此部分事實甚明,被告犯行堪以認定。
五、核被告以竊盜為常業,恃以為生,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之常業竊盜罪,公訴人僅論以同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罪嫌,尚有未洽,此部分之起訴法條應予變更;被告在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支票背面偽造林芬妃之背書,並加以提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被告持附表二編號一、二、三所示之提款卡至自動提款機提款,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之物,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之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被告變造丙○○、壬○○、王傳政、辛○○、庚○○之國民身分證暨變造劉沛霖、庚○○之駕駛執照,係犯刑法第二百十二條變造特種文書罪。其偽造署押為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不另論罪,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高度之行使偽造私文書行為所吸收,僅論以行使罪。被告就附表六編號一、十五、十七、三十、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八、四十九、七十二、七十九、八十七、八十九、一00、一0
九、一一三、一三七、一四四、一四五、一四七、一五九、一六六號部分之竊盜犯行,與羅春木、石爵勳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先後三次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犯行,多次變造特種文書犯行,時間密接,手法相同,而各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各基於概括之犯意為之,應依連續犯之規定,各以一罪論。被告所犯常業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與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三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較重之常業竊盜罪處斷。被告所犯常業竊盜罪與變更特種文書二罪間,犯意各別,罪名不同,應分論併罰。被告於八十一年間,因竊盜案,經台灣宜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確定,於八十五年三月四日入監執行,於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假釋出獄,假釋期間於八十七年一月十九日屆滿而執行完畢,此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及本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查,被告於前案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上開二罪,均為累犯,依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就常業竊盜部分加重其刑,就變造特種文書部分遞加重其刑。被告所犯竊盜案件,係被害人報案,經警查獲,警訊筆錄記載明確,嗣被告雖於警訊時供出其餘竊盜犯行,但此僅係自白,並非自首,併予指明。又附表二至附表六部分之犯行,雖未據公訴人起訴,惟此部分與已起訴附表一所示部分,為實質上一罪,或連續犯,或牽連犯之關係,已如前述,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理,併此敘明。
六、原審以被告罪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查:㈠前揭檢察官併案部分(附表二至附表六),與本件為同一案件,或為裁判上一罪,其為起訴效力所及,原審未及審酌,自有未合。㈡被告以竊盜為常業,原審僅論以連續加重竊盜,亦有不當,公訴人上訴亦指摘及此,其上訴為有理由。被告上訴否認部分犯行,固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可議,且檢察官之上訴係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竊盜、偽造文書等前科,仍不知悔誤,並以竊盜為常業,連續行竊二百多次,對社會之危害甚大,又其變造身分證、駕駛執照,足以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身分證之正確性、監理機關管理駕駛執照之正確性,亦足生損害於原身分證、駕駛執照之本人,及被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就常業竊盜部分,量處有期徒刑六年六月,且被告以犯竊盜罪為常業,行竊達二百多次,情節重大,檢察官亦聲請將被告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爰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條、第五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諭知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以資矯治;就變造特種文書部分,量處有期徒刑六月,並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六年十月,且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附表壹所示偽造之「林芬妃」署押一枚,應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規定諭知沒收;附表貳所示變造身分證、駕駛執照上換貼之被告照片,為供犯特種文書罪所用之物,且屬被告所有,應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至於行竊用之大型螺絲起子,並未扣案,為免除執行之困擾,不為沒收之諭知。
七、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九十年度偵字第八四四0號移送本院併案審理,其中併辦意旨關於被告持竊得之信用卡簽帳(詳附表六編號二十六、一四三號備註欄)、預借現金(見附表六編號五十六號備註欄),以竊得之存摺提款(如附表六編號一九一、一九三號備註欄),持竊得之提款卡提款(詳附表六編號五十一、
一三一、二0三、二0五、二0九號備註欄),或行使變造竊得之信用卡冒名簽帳(見附表六編號一一四、一一五、一一八號備註欄),或提示竊得之支票(詳附表六編號十三、三十四、一九三號備註欄)之部分,固據被害人等於警訊中陳明(同上偵查卷第一四四頁、第一九八頁、第二三六頁、第二九二頁、第三一0頁、第一四九頁、第七七一頁、第七七六頁、第七九八頁、第八0三頁、第八一四頁),惟此已為被告所否認,又查無其他積極確切之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此部分之犯行,與前開論罪科刑部分間,並無裁判上一罪之關係;又其中關於被告縱火公共危險罪部分,亦為被告否認,且無證據足認被告確曾縱火﹔另其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並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持槍枝、子彈行竊,與本件亦無裁判上一罪之關係。綜上,前開併案部分與本件並無裁判一罪之關係,無從併辦,應退回檢察官另為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二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二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百十九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條、第五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啟彬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四庭
附表壹:票號00六四一二號、付款人臺中縣和平鄉農會信用部、發票人段家雄、面額新臺幣十五萬元之支票背面上偽造之「林芬妃」署押壹枚。
附表貳:附表一編號五、附表六編號二十八、一0八、一0九、一一二、、一五八號所示被害人丙○○、壬○○、王傳政、辛○○、庚○○之國民身分證暨劉沛霖、庚○○之駕駛執照上之「丁○○」照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法條: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以犯竊盜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
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二百十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十二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
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附表一(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偵字第一七七二、一六四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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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犯 罪 時 間│犯 罪 地 點│被害人│損 失 財 物│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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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八十六年十月十│羅東鎮○○路一0四│謝國棟│現金十二萬元 │ │
│ │七日凌晨三時許│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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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⒉│八十七年六月二│羅東鎮○○路一九五│林義輝│和平鄉農會支票一張 │ │
│ │十二日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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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⒊│八十七年九月六│羅東鎮○○路二十六│乙○○│戒指七只、寶石二顆、珍珠│ │
│ │日二十三時許 │號 │ │別針一枚、珍珠項鍊十六條│ │
│ │ │ │ │、金項鍊四條、金元寶八粒│ │
│ │ │ │ │、金豬二粒、金猴子一粒、│ │
│ │ │ │ │珊瑚一個、翡翠玉鐲一個、│ │
│ │ │ │ │古玉一枚、翡翠一枚、外幣│ │
│ │ │ │ │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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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八十七年十一月│羅東鎮○○○街一七│戊○○│現金六萬五千元、戒子成品│ │
│ │二十日八時許 │九之一號二樓 │ │四一0只、墬子成品三十只│ │
│ │ │ │ │、手鍊手環成品各一只、裸│ │
│ │ │ │ │石紅藍寶九十五包、鑽石十│ │
│ │ │ │ │五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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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⒌│八十八年二月間│羅東鎮○○○路二十│丙○○│丙○○身分證一張、硬幣約│身分證已遭變造 │
│ │ │四號 │ │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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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⒍│八十八年四月六│羅東鎮○○○路三十│劉麗玉│潘基祥印鑑一個、硬幣約二│ │
│ │日上午 │七號 │ │千元、現金三千元、羅東農│ │
│ │ │ │ │會定存單一張、銀行往來簽│ │
│ │ │ │ │帳簿一本、帳冊一本、CD盒│ │
│ │ │ │ │一個、鑰匙三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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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⒎│八十八年四月二│羅東鎮○○路七十五│蔣天中│房屋所有權狀一張、土地所│ │
│ │十四日十九時 │巷一弄七號 │ │有權狀三張、賴寶猜身分證│ │
│ │ │ │ │一張、郵局定存單三張、農│ │
│ │ │ │ │會定存單一張、榮民證一張│ │
│ │ │ │ │、現金二萬三千元、護照一│ │
│ │ │ │ │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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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⒏│八十八年四月二│五結鄉○○路一0六│陳毅郎│手機一支、郵局存摺一本、│ │
│ │十五日下午四時│號四樓 │ │私章一枚、陳毅郎身分證影│ │
│ │許 │ │ │本二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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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⒐│八十八年四月二│羅東鎮○○街二九五│許炳苒│外套一件、身分證、汽車駕│ │
│ │十七日晚上 │號 │ │照、機車駕照、電話聯絡簿│ │
│ │ │ │ │一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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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⒑│八十八年五月二│宜蘭市○○路四十二│林文哲│林文哲身分證、汽機車駕照│ │
│ │日三時 │巷二弄六之一號二樓│ │、健保卡、臺灣銀行提款卡│ │
│ │ │ │ │、郵局提款卡各一枚﹔周奕│ │
│ │ │ │ │岑身分證、汽車駕照、健保│ │
│ │ │ │ │卡、殘障手冊各一枚、郵局│ │
│ │ │ │ │存摺一本、重大傷病卡一枚│ │
│ │ │ │ │、現金八千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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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⒒│八十八年五月二│宜蘭市○○路四十二│趙江梅│趙江梅子身分證、機車駕照│ │
│ │日七時許 │巷二弄六之五號六樓│子 │各一枚、趙文欽身分證一枚│ │
│ │ │ │ │、土地銀行、大安銀行、華│ │
│ │ │ │ │南銀行存摺各一本、華南銀│ │
│ │ │ │ │行提款卡一枚、健保卡四張│ │
│ │ │ │ │、現金二千七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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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三00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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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犯 罪 時 間│犯 罪 地 點│被害人│損 失 財 物│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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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八十八年六月二│羅東鎮○○○街一0│張明章│現金一萬元、支票四張、陳│(後於當日凌晨三十五十五│ │
│ │十八日凌晨一時│0之六號 │陳逸誠│逸誠之彰化銀行存摺、存摺│分於彰化銀行宜蘭分行提款│ │
│ │許 │ │ │用印章及提款卡 │機提領九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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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⒉│八十八年六月三│宜蘭縣五結鄉○○路│陳長興│大佶公司存款印章七枚、公│於當日五時四十分 │
│ │十日凌晨0時 │二段三十一巷二之一│藍美琪│司執照、發票(五、六、七│至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羅東分│
│ │ │號二樓 │鄧明秀│、八月)、藍美琪之羅東農│行以謝春梓提款卡盜領十五│
│ │ │ │ │會存摺、中國農民銀行存摺│萬元,另以轉存方式提領十│
│ │ │ │ │及提款卡、空白支票簿一本│一萬一千元轉至藍美琪之中│
│ │ │ │ │、鄧明秀之冬山農會存摺、│國農民銀行羅東分行帳號12│
│ │ │ │ │郵局存摺、私章二枚,中國│00000000號帳戶內,再持藍│
│ │ │ │ │企業社公司大章、統一發票│美琪之提款卡至台灣中小企│
│ │ │ │ │章、統一發票(五六月二聯│業銀行宜蘭分行盜領八萬元│
│ │ │ │ │、三聯)謝春梓之土地銀行│及中國農民銀行礁溪分行盜│
│ │ │ │ │存摺、合作金庫存摺、環球│領一萬元。 │
│ │ │ │ │證券集保簿、台灣中小企業│ │
│ │ │ │ │銀行提款卡及VIP金卡。 │ │
│ │ │ │ │ │ │
├──┼───────┼─────────┼───┼────────────┼────────────┤
│ ⒊│八十八年七月十│宜蘭縣五結鄉○○路│江明寶│現金一萬八千五百元、行動│後於當日以江明寶農民銀行│
│ │日凌晨一時許 │四號 │ │電話一只、江明寶身分證、│提款卡至農民銀行羅東分行│
│ │ │ │ │駕照、農民銀行提款卡、華│盜領十二萬元及華南銀行羅│
│ │ │ │ │南銀行提款卡、吳秀英身分│東分行以江明寶之華南銀行│
│ │ │ │ │證、駕照、郵局提款卡。 │提款卡盜領二萬四千五百元│
│ │ │ │ │ │,另於羅東郵局以吳秀英之│
│ │ │ │ │ │郵局提款卡盜領一萬三千元│
└──┴───────┴─────────┴───┴────────────┴────────────┘
附表三(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偵字第六九八號)
┌──┬───────┬─────────┬───┬────────────┬────────────┐
│編號│犯 罪 時 間│犯 罪 地 點│被害人│損 失 財 物│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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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八十八年七月十│基隆市○○路三一九│李雪惠│李雪惠之臺灣銀行存摺、勞│ │
│ │三日九時三十分│號五樓「北都大飯店│ │力士手錶、項鍊一條、鑽石│ │
│ │前 │」櫃檯內 │ │戒指一只,林正峰之臺灣銀│ │
│ │ │ │ │行存摺,彭玲蘭之臺灣銀行│ │
│ │ │ │ │、大安銀行、華僑銀行存摺│ │
│ │ │ │ │、身分證印章二枚,林世修│ │
│ │ │ │ │之存摺、身分證、印章一枚│ │
│ │ │ │ │,瓦妮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 │ │ │ │存摺,潘梅嬌之金融卡,現│ │
│ │ │ │ │金六萬元、電話卡二十張、│ │
│ │ │ │ │IC卡十五張、金盤二個、金│ │
│ │ │ │ │碗十個、鍍金彌勒佛一個、│ │
│ │ │ │ │陳月桂保管箱鑰匙、支票三│ │
│ │ │ │ │十二張。 │ │
└──┴───────┴─────────┴───┴────────────┴────────────┘
附表四(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偵字第二四一一號)
┌──┬───────┬─────────┬───┬────────────┬────────────┐
│編號│犯 罪 時 間│犯 罪 地 點│被害人│損 失 財 物│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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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八十七年五月間│羅東鎮○○路十六號│祁靜文│結婚證書,護照二本(林明│ │
│ │ │ │林明毅│毅、祁靜文),家電說明書│ │
│ │ │ │ │、保險單,林明毅之郵局、│ │
│ │ │ │ │農會存摺,祁靜文之華南銀│ │
│ │ │ │ │行存摺。 │ │
├──┼───────┼─────────┼───┼────────────┼────────────┤
│ ⒉│八十七年五、六│羅東鎮○○街一八0│柳彬 │現金四萬多元。 │ │
│ │月間 │巷五號 │ │ │ │
├──┼───────┼─────────┼───┼────────────┼────────────┤
│ ⒊│八十七年十月三│宜蘭市○○路四四巷│李耀宗│金飾、現金約二千元、行動│ │
│ │十一日凌晨0時│二三號 │ │電話一具。 │ │
├──┼───────┼─────────┼───┼────────────┼────────────┤
│ ⒋│八十七年十一月│羅東鎮○○里○○路│陳正勳│支票三張,陳正勳之花蓮企│ │
│ │二日凌晨三、四│一0四號 │鍾明潔│銀、合作金庫、中國農民銀│ │
│ │時 │ │ │行、冬山農會、羅東郵局之│ │
│ │ │ │ │存摺,鍾明潔之華僑銀行存│ │
│ │ │ │ │摺,陳正勳及鍾明潔之台灣│ │
│ │ │ │ │灣中小企銀之信用卡各一張│ │
│ │ │ │ │,陳正勳之花蓮企銀之提款│ │
│ │ │ │ │卡及定存單。鍾明潔之鑽戒│ │
│ │ │ │ │、藍寶鑽、玉環四付、玉佩│ │
│ │ │ │ │三付,陳正勳之藍寶鑽戒,│ │
│ │ │ │ │鍾明潔之行動電話一具。房│ │
│ │ │ │ │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各二張,│ │
│ │ │ │ │現金四萬元,美金一千五百│ │
│ │ │ │ │元,日幣十萬元,印章三枚│ │
│ │ │ │ │,身分證、駕照各一張。 │ │
├──┼───────┼─────────┼───┼────────────┼────────────┤
│ ⒌│八十七年十一月│宜蘭市○○路一三六│朱海燕│現金五千元、護照四本、土│ │
│ │間 │號 │ │地所有權一張。 │ │
├──┼───────┼─────────┼───┼────────────┼────────────┤
│ ⒍│八十七年十一月│羅東鎮○○路三十九│朱旭光│現金一萬四千元,朱旭光之│ │
│ │間 │之一號之三樓 │林秀雲│身分證、殘障手冊、印章、│ │
│ │ │ │ │提款卡、信用卡各一張,存│ │
│ │ │ │ │摺一本,林秀雲之身分證、│ │
│ │ │ │ │殘障手冊各一張。 │ │
├──┼───────┼─────────┼───┼────────────┼────────────┤
│ ⒎│八十七年十一月│宜蘭縣冬山鄉○○路│林慶國│無 │ │
│ │間 │二0一號 │ │ │ │
├──┼───────┼─────────┼───┼────────────┼────────────┤
│ ⒏│八十七年十一月│羅東鎮○○○街一七│王寶雲│現金二千元 │ │
│ │二十三日五時 │九之二號 │ │ │ │
├──┼───────┼─────────┼───┼────────────┼────────────┤
│ ⒐│八十七年十一月│羅東鎮○○○街一七│張陳美│張陳美群之皮包一只(內有│ │
│ │二十六日凌晨五│0號二樓 │群 │現金一千多元、健保卡、駕│ │
│ │時 │ │張錫璋│照、行照各一張),張錫璋│ │
│ │ │ │ │之皮夾(內有身分證)及現│ │
│ │ │ │ │金一萬五千元。 │ │
├──┼───────┼─────────┼───┼────────────┼────────────┤
│ ⒑│八十七年十一月│羅東鎮○○○街一七│許淑冠│支票二張,鑽石項鍊一條背│ │
│ │二十六日凌晨四│0號一樓 │ │心二件,戒指。 │ │
│ │時 │ │ │ │ │
├──┼───────┼─────────┼───┼────────────┼────────────┤
│ ⒒│八十七年十二月│宜蘭市○○路四十巷│林正治│集郵冊、金項鍊一條。 │ │
│ │間 │二十九號 │ │ │ │
├──┼───────┼─────────┼───┼────────────┼────────────┤
│ ⒓│八十八年二月十│羅東鎮○○街三三六│張玉花│鑰匙一串,駕照、行照、機│ │
│ │七日中午 │巷四十三號 │ │車保險卡各一張,現金三千│ │
│ │ │ │ │多元 │ │
├──┼───────┼─────────┼───┼────────────┼────────────┤
│ ⒔│八十八年一月九│宜蘭市○○路二九九│陳木水│現金二千元 │ │
│ │日四時 │號 │ │ │ │
├──┼───────┼─────────┼───┼────────────┼────────────┤
│ ⒕│八十八年三月二│羅東鎮○○路九十三│黃淑琪│現金十一萬元、項鍊六條、│ │
│ │十三日十六時許│號六樓 │ │戒指五只、水晶項鍊墜子五│ │
│ │ │ │ │個。 │ │
├──┼───────┼─────────┼───┼────────────┼────────────┤
│ ⒖│八十八年三月二│羅東鎮○○○路一三│蕭黃碧│無 │ │
│ │十六日凌晨三時│七號 │霞 │ │ │
│ │許 │ │ │ │ │
├──┼───────┼─────────┼───┼────────────┼────────────┤
│ ⒗│八十八年三月二│羅東鎮○○○路一三│林洋如│現金六百元、百元舊鈔二張│ │
│ │十六日凌晨三時│五號 │ │、十元舊鈔二張、身分證一│ │
│ │許 │ │ │張、土地銀行提款卡一張。│ │
├──┼───────┼─────────┼───┼────────────┼────────────┤
│ ⒘│八十八年三月二│宜蘭縣冬山鄉○○路│鄭秋榮│彰化銀行羅東分行支票簿一│ │
│ │十六日十三時 │九十七號一、二樓 │ │本、本票五張、美金及人民│ │
│ │ │ │ │幣各四百元、西裝一件。 │ │
├──┼───────┼─────────┼───┼────────────┼────────────┤
│ ⒙│八十八年四月一│宜蘭縣冬山鄉○○路│宋鳳春│現金一萬一千元、皮包二只│ │
│ │日上午五時三十│八六巷十七號 │ │、提款卡二張、身分證一張│ │
│ │分 │ │ │、健保卡五張。 │ │
├──┼───────┼─────────┼───┼────────────┼────────────┤
│ ⒚│八十八年四月初│宜蘭市○○路校舍巷│林楊豐│現金二千元 │ │
│ │ │四號 │珠 │ │ │
├──┼───────┼─────────┼───┼────────────┼────────────┤
│ ⒛│八十八年四月十│羅東鎮○○路四十五│Stangl│公事包一個、美金五百二十│ │
│ │一日 │號四樓宿舍 │e Shar│元、港幣二十元。 │ │
│ │ │ │les.Er│ │ │
│ │ │ │nest │ │ │
├──┼───────┼─────────┼───┼────────────┼────────────┤
│ │八十八年四月十│羅東鎮○○路六一號│王民繡│身分證影本一疊 │ │
│ │九日上午八時 │一至四樓 │ │ │ │
├──┼───────┼─────────┼───┼────────────┼────────────┤
│ │八十八年四月底│羅東鎮○○路二十四│廖榮基│現金四千五百元 │ │
│ │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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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偵字第三六二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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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犯 罪 時 間│犯 罪 地 點│被害人│損 失 財 物│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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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八十八年八月十│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廖貴美│金手鍊一條、金耳環一對、│ │
│ │四日二十一時五│中興路三段二七三號│ │睡衣一件 │ │
└──┴───────┴─────────┴───┴────────────┴────────────┘
附表六 ─
┌──┬───────┬─────────┬───┬────────────┬────────────┐
│編號│犯 罪 時 間│犯 罪 地 點│被害人│損 失 財 物│備 註│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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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縣板橋市○○路│蔡秀菊│健保卡四十張、空白支票本│ │
│ │五日凌晨四時 │一七三巷二弄三號 │ │八本、印章四十六只、製圖│ │
│ │ │ │ │用具一盒、墨水匣十四盒、│ │
│ │ │ │ │瑞士刀一把、無敵CD-37CD-│ │
│ │ │ │ │67、計算機一台、紙(外)│ │
│ │ │ │ │幣二十張、硬幣五十枚、存│ │
│ │ │ │ │摺二十三本、高爾夫球桿一│ │
│ │ │ │ │套 │ │
├──┼───────┼─────────┼───┼────────────┼────────────┤
│ ⒉│九十年一月九日│台北縣板橋市○○街│陳志雄│統一發票簿一本、機車駕照│ │
│ │ │六十二號四樓 │ │一張、協勝工程行發票章一│ │
│ │ │ │ │枚、公司張大章一枚、公事│ │
│ │ │ │ │包一只、大安銀行板橋分行│ │
│ │ │ │ │支票簿一本公司章小章一枚│ │
│ │ │ │ │、職業大貨車駕照一張 │ │
├──┼───────┼─────────┼───┼────────────┼────────────┤
│ ⒊│八十九年九月五│宜蘭縣宜蘭市○○路│黃秀美│身份證二張、健保卡一張、│ │
│ │日凌晨四時 │二之三十七號 │ │汽車、機車駕照各一張、信│ │
│ │ │ │ │用卡一張、佛珠手環一串、│ │
│ │ │ │ │墜子一個、現金六千元、具│ │
│ │ │ │ │票二張、印章四枚、鑰匙十│ │
│ │ │ │ │多具、土地銀行金庫鎖匙一│ │
│ │ │ │ │具、皮包二個、皮夾一個 │ │
├──┼───────┼─────────┼───┼────────────┼────────────┤
│ ⒋│八十九年二月一│台北縣新店市○○路│黃鸝 │身分證、汽機車駕照、技術│ │
│ │日 │一段二八七巷十八號│ │士證、健保卡、學生證各一│ │
│ │ │ │ │張、現金約二千餘元、錢包│ │
│ │ │ │ │一個、手提袋一只 │ │
├──┼───────┼─────────┼───┼────────────┼────────────┤
│ ⒌│八十九年十月二│宜蘭縣羅東鎮○○路│鄺振安│身分證一張、手機一具、現│ │
│ │十二日凌晨五時│二四六巷三十二號 │ │金約一萬餘元、包包一只、│ │
│ │ │ │ │支票五張 │ │
├──┼───────┼─────────┼───┼────────────┼────────────┤
│ ⒍│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縣中和市○○路│蕭慧鶯│現金、外幣、金銀幣、玉鐲│ │
│ │三日二十一時許│二段一三六巷六弄六│ │、紀念幣、郵票、珠寶、水│ │
│ │ │號三樓 │ │墨畫、古玉手鐲 │ │
├──┼───────┼─────────┼───┼────────────┼────────────┤
│ ⒎│八十九年十二月│台北縣中和市○○街│蘇金鳳│現金二萬零一百零五元、照│ │
│ │七日十五時 │一0巷三之三號 │ │像機一台、存摺三本、戶口│ │
│ │ │ │ │名簿一份、護照三本、駕照│ │
│ │ │ ││、行照各二張、戒指一只、│ │
│ │ │ │ │手提袋 一個、金手鍊 一只│ │
│ │ │ │ │、金元寶一對、金融卡、印│ │
│ │ │ │ │章七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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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⒏│八十九年四月十│台北縣三重市○○路│鄭桂旺│現金一萬餘元、房屋所有權│ │
│ │六日凌晨二時 │一一八巷七號十樓 │ │狀、股票十七、八張、身分│ │
│ │ │ │ │證、駕照、行照 │ │
├──┼───────┼─────────┼───┼────────────┼────────────┤
│ ⒐│九十年一月三十│台北縣板橋市○○路│許榮富│支票三張、身分證二張、駕│ │
│ │日凌晨五時 │二段一四0巷十四號│ │照一張、戶口名簿一本、五│ │
│ │ │ │ │角硬幣九十枚、汽車強制保│ │
│ │ │ │ │險卡一張、手機一具、照相│ │
│ │ │ │ │機一台、手錶一具、現金約│ │
│ │ │ │ │一萬餘元 │ │
├──┼───────┼─────────┼───┼────────────┼────────────┤
│ ⒑│八十九年十月三│台北縣三重市○○路│郭金玫│照相機一台、身分證一張、│ │
│ │十一日凌晨一時│四段二四八號四樓 │ │健保卡一張、現金、外幣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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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⒒│八十九年七月十│桃園市○○路五十七│嚴之偉│DJ5693自小客車、皮包、身│該小客車經理賠後,歸屬於│
│ │八日八時許 │巷、桃園市○○路三│ │分證、汽車駕照各二張、行│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所有 │
│ │ │0八號四樓 │ │動電話、手錶、現金 │ │
├──┼───────┼─────────┼───┼────────────┼────────────┤
│ ⒓│八十九年十二月│台北縣板橋市○○路│陳仲田│手錶一只、會員證七張、珍│ │
│ │十三日凌晨四時│一五一巷三號一樓 │ │珠項鍊一串、建築師工會文│ │
│ │許 │ │ │件一批、存摺八本、現金三│ │
│ │ │ │ │十一萬元、金戒指一枚、天│ │
│ │ │ │ │文望遠鏡一具 │ │
├──┼───────┼─────────┼───┼────────────┼────────────┤
│ ⒔│八十九年十一月│桃園市○○街十九之│簡玉雪│茶壺五個、皮夾一只、咖啡│有二張支票遭被告盜領計十│
│ │二十三日二十二│三號 │ │杯二個、刀一具、港幣、韓│萬元 │
│ │時許 │ │ │幣、台幣、紀念幣、項鍊十│ │
│ │ │ │ │一條、戒指六只、耳環二組│ │
│ │ │ │ │、胸針一組、墜子五只、黃│ │
│ │ │ │ │金、支票 │ │
├──┼───────┼─────────┼───┼────────────┼────────────┤
│ ⒕│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縣板橋市○○街│謝美蘭│身分證二張、駕照一張、印│ │
│ │五日二時許 │三十一號七樓 │ │鑑章五枚、玉鐲一只、存摺│ │
│ │ │ │ │三十本、美金、股票、硬幣│ │
│ │ │ │ │、土地所有權狀、戶口名簿│ │
│ │ │ │ │一本、鎖匙二具、金錶一只│ │
│ │ │ │ │、台幣一萬五千元、項鍊二│ │
│ │ │ │ │條、珍珠鍊一條、護照一本│ │
│ │ │ │ │、手機一具 │ │
├──┼───────┼─────────┼───┼────────────┼────────────┤
│ ⒖│八十九年八月中│中壢室內定里七鄰下│葉光雄│身分證三張、金融卡三張、│ │
│ │旬 │內壢十七號 │ │駕照、現金約一萬元 │ │
├──┼───────┼─────────┼───┼────────────┼────────────┤
│ ⒗│九十年一月十八│台北縣板橋市○○街│林峰銘│項鍊一條、黃金鑽戒一只、│ │
│ │日凌晨 │一三八巷七弄七號 │ │白金鑽戒一只、耳墜一對、│ │
│ │ │ │ │支票二張、百元紙鈔一張、│ │
│ │ │ │ │身分證二張、駕照一張、金│ │
│ │ │ │ │戒十只、手鍊一條、嬰兒手│ │
│ │ │ │ │鍊一對及項鍊二條 │ │
├──┼───────┼─────────┼───┼────────────┼────────────┤
│ ⒘│八十九年十月中│新竹市○○路二十一│廖金鐘│身分證、機車駕照、健保卡│ │
│ │旬二時許 │號 │ │各一張、玉手鐲一只、手機│ │
│ │ │ │ │二具、印章二枚、戒指、手│ │
│ │ │ │ │錶 │ │
├──┼───────┼─────────┼───┼────────────┼────────────┤
│ ⒙│九十年二月十八│桃園市○○路八十號│白培英│身分證、健保卡各一張、護│ │
│ │日十六時許 │三樓之二 │ │照一本、台胞證一張、機票│ │
│ │ │ │ │三張、現金四萬五千元、美│ │
│ │ │ │ │金一千五百元、信用卡一張│ │
│ │ │ │ │、公司聘書一張 │ │
├──┼───────┼─────────┼───┼────────────┼────────────┤
│ ⒚│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縣板橋市○○路│林松河│存摺一本、身分證二張、汽│ │
│ │四日凌晨四時許│二一五號五樓 │ │車駕照、機車駕照各一張、│ │
│ │ │ │ │健保卡二張、皮包一只、現│ │
│ │ │ │ │金三千餘元 │ │
├──┼───────┼─────────┼───┼────────────┼────────────┤
│ ⒛│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縣板橋市○○路│蔡付國│公事包一個、工具箱二盒、│ │
│ │五日凌晨四時許│八十九巷三弄十六之│ │馬幣四十元、舊台幣三十一│ │
│ │ │一號二樓 │ │萬九千五百八十五元、數位│ │
│ │ │ │ │像機二台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市○○街三十五│李愈澤│身分證二張、護照、台胞證│ │
│ │二十五日四時許│號 │ │、香港簽證、人民幣一千一│ │
│ │ │ │ │百二十六元、港幣二十元、│ │
│ │ │ │ │建物所有權狀一張、本票一│ │
│ │ │ │ │張、支票二張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台北縣板橋市○○路│陳兆瑄│金融卡五張、信用卡二張、│ │
│ │二十九日凌晨五│六十九巷二弄六號三│ │服務證一張、身分證一張、│ │
│ │時許 │樓 │ │駕照一張 │ │
├──┼───────┼─────────┼───┼────────────┼────────────┤
│ │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縣板橋市○○街│曹秀卿│金融卡三張、VISA卡一張、│ │
│ │五日一時許 │三十一號五樓 │ │汽車駕照一張、身分證一張│ │
│ │ │ │ │、太平洋百貨記帳卡一張、│ │
│ │ │ │ │電話卡二張、皮包三個、現│ │
│ │ │ │ │金二萬三千元、記事本二本│ │
├──┼───────┼─────────┼───┼────────────┼────────────┤
│ │八十九年四月二│台北縣蘆洲市○○路│黃士郁│身分證三張、駕照二張、信│ │
│ │十九日 │一五三巷三十一號四│ │用卡一張、發票本三本、客│ │
│ │ │樓 │ │戶資料簿一本、現金一萬餘│ │
│ │ │ │ │元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台北縣永和市○○路│宋萬傳│護照二本、存摺十本、印章│ │
│ │二十日十五時許│四二一巷五弄二十九│ │八枚、所有權狀、印鑑證明│ │
│ │ │號 │ │十八張、現金三萬餘元 │ │
├──┼───────┼─────────┼───┼────────────┼────────────┤
│ │九十年二月一日│台北縣三重市○○路│尤盛源│空白支票簿一本、金融卡七│張錦春所有之華信商業銀行│
│ │ │三段一一0號三樓 │ │張、信用卡二張、身分證及│全球人壽信用卡遭盜刷五萬│
│ │ │ │ │汽車駕照各一張、鼎盛法律│元 │
│ │ │ │ │事務所公司章三個指揮刀長│ │
│ │ │ │ │短各一具、手錶三具、公事│ │
│ │ │ │ │包一個、支票三張、空白具│ │
│ │ │ │ │票三十二張、私章三枚、 │ │
├──┼───────┼─────────┼───┼────────────┼────────────┤
│ │九十年二月十五│桃園市○○街十九號│鄭孟婷│信用卡七張、金融卡二張、│ │
│ │日 │八樓之一 │ │私章二枚、存摺一本(含金│ │
│ │ │ │ │融卡一張)、戶口名簿一本│ │
│ │ │ │ │、玉石雕件八個、玉墜十八│ │
│ │ │ │ │個、玉石手鐲三個、玉石印│ │
│ │ │ │ │章六個、玉石煙斗一個、珊│ │
│ │ ││ │瑚一個、玉獾擺件一個、銅│ │
│ │ │ │ │錢玉墜一個、小豬玉石配件│ │
│ │ │ │ │九十九隻、手鐲二個、紫玉│ │
│ │ │ │ │觀音一個、佛手擺飾一個、│ │
│ │ │ │ │金牛一隻、現金一萬多元 │ │
├──┼───────┼─────────┼───┼────────────┼────────────┤
│ │八十九年六月一│新店市○○路○段二│壬○○│身分證一張、駕照二張、現│身分證已遭變造 │
│ │日凌晨五時許 │六七之一號七樓 │ │金八萬餘元、手機二具、哈│ │
│ │ │ │ │電族一台、健保卡二張 │ │
├──┼───────┼─────────┼───┼────────────┼────────────┤
│ │八十九年四月二│台北市○○○路二二│竇思雲│手錶六只、紀念幣一枚、身│ │
│ │十五日凌晨五時│八號三樓之三 │ │分證二張、水鑽戒一只、銀│ │
│ │三十分 │ │ │質項鍊一條、硬幣一百一十│ │
│ │ │ │ │三枚、純金手環、現金八萬│ │
│ │ │ │ │元、美金三百元 │ │
├──┼───────┼─────────┼───┼────────────┼────────────┤
│ │九十年二月九日│台北市○○路六九0│吳如逢│身分證二張、金融卡四張、│ │
│ │凌晨二時許 │號二樓之一 │ │信用卡四張、門禁卡一張、│ │
│ │ │ │ │手機一具、水晶石五顆、電│ │
│ │ │ │ │話卡五張│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中和市○○路○段三│曾玉美│戶口名簿一份、身分證三張│ │
│ │二十一日二十一│八0巷三十七號 │ │、印章二枚、空白支票三張│ │
│ │時三十分 │ │ │、金融卡一張、象牙手鐲一│ │
│ │ │ │ │個、墜子一個、手錶三只、│ │
│ │ │ │ │珍珠項鍊一副、金項鍊二副│ │
│ │ │ │ │、金耳環三付、金墜子一個│ │
│ │ │ │ │、金戒指三只、鑰匙一批、│ │
│ │ │ │ │外國紙幣四十二張、外國硬│ │
│ │ │ │ │幣四十三個、現金五千餘元│ │
│ │ │ │ │、港幣八百元、象牙項鍊一│ │
│ │ │ │ │副、手錶一只 │ │
├──┼───────┼─────────┼───┼────────────┼────────────┤
│ │九十年一月二十│板橋市○○路二四七│吳淑慧│身分證二張、機車行照一張│ │
│ │三日二十三時許│巷一弄九號 │ │、信用卡二張、金融卡一張│ │
│ │ │ │ │、金手鍊四十五條、金項鍊│ │
│ │ │ │ │九條、金耳環二付、金戒指│ │
│ │ │ │ │四十二只、現金八百元 │ │
├──┼───────┼─────────┼───┼────────────┼────────────┤
││八十九年三月二│三重市○○路四十三│黃淑萍│身分證二張、皮包、手機、│ │
│ │十日凌晨 │號 │ │現金二千元、股票、個人隨│ │
│ │ │ │ │身物品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台北市○○路二00│潘芳菲│皮包一只、護照二本、台胞│其中一張支票遭盜領一萬七│
│ │十九日深夜 │巷五號八樓 │ │證一本、香港簽證一本、具│千六百七十元 │
│ │ │ │ │票四十二張、數位像機、美│ │
│ │ │ │ │金五百元 │ │
├──┼───────┼─────────┼───┼────────────┼────────────┤
│ │九十年一月十四│板橋市○○○路二九│楊明山│機車駕照一張、金融卡二張│ │
│ │日三時許 │九巷六之三號 │ │、健保卡及識別證各一張、│ │
│ │ │ │ │行照、郵局信用卡、中國信│ │
│ │ │ │ │託信用卡一張、現金六萬餘│ │
│ │ │ │ │元、購物證、皮包 │ │
├──┼───────┼─────────┼───┼────────────┼────────────┤
│ │八十九年九月五│板橋市○○路○段六│廖聰賢│護照一本、駕照二張、信用│ │
│ │日五時四十分 │十五號 │ │卡、身分證、健保卡各一張│ │
│ │ │ │ │、現金三萬元、支票一本、│ │
│ │ │ │ │印章二枚、手機二具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桃園縣龜山鄉自強東│李金滿│信用卡二張、身分證、駕照│ │
│ │三十日深夜 │路一三一巷二弄六號│ │各一張、電話卡三張 │ │
├──┼───────┼─────────┼───┼────────────┼────────────┤
│ │八十九年五月十│台北市○○路○段四│陳玉娥│駕照三張、身分證二張、信│ │
│ │七日二時許 │十一巷五號 │ │用卡一張、健保卡一張、戶│ │
│ │ │ │ │口名簿一本、收銀機一台、│ │
│ │ │ │ │現金六千餘元、支票三張 │ │
├──┼───────┼─────────┼───┼────────────┼────────────┤
│ │九十年一月二十│板橋市○○路二四巷│郭進賢│駕照二張、金融卡三張、現│ │
│ │三日二十二時許│一弄九號 │ │金二千元、金飾、健保卡一│ │
│ │ │ │ │張 │ │
├──┼───────┼─────────┼───┼────────────┼────────────┤
│ │八十九年十月中│永和市○○街三十九│林添正│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各二│ │
│ │旬 │巷十二號 │ │張、金融卡三張、皮包二只│ │
│ │ │ │ │、手錶、寶石一只、現金二│ │
│ │ │ │ │萬五千元、印章一枚、錢包│ │
│ │ │ │ │二只 │ │
├──┼───────┼─────────┼───┼────────────┼────────────┤
│ │八十九十月份 │新店市○○路二一九│張慧君│身分證二張、榮民證一張、│ │
│ │ │之一號四樓之一 │ │、金融卡二張、支票、現金│ │
│ │ │ │ │五千元 │ │
├──┼───────┼─────────┼───┼────────────┼────────────┤
│ │八十九年二月份│中和市○○路一一一│李綠萍│身分證、駕照各二張、健保│ │
│ │ │巷六十弄三十二號二│ │卡、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各│ │
│ │ │樓 │ │一張、本票二張、現金五萬│ │
│ │ │ │ │元、公司資料 │ │
├──┼───────┼─────────┼───┼────────────┼────────────┤
│ │八十九年三月二│汐止市○○○路一一│陳啟輝│身分證、台胞證、戶口名簿│ │
│ │十日凌晨一時許│八號五樓 │ │出生證明書各一張、護照三│ │
│ │ │ │ │本、手機一具、金戒指四只│ │
│ │ │ │ │、金項鍊一條、現金一萬元│ │
│ │ │ │ │、金手環一對、手錶一只 │ │
├──┼───────┼─────────┼───┼────────────┼────────────┤
│ │八十九年二月十│台中市○○街三四0│趙令勝│身分證、機車駕照各二張、│ │
│ │四日凌晨四時許│號三樓之七 │ │汽車駕照、健保卡各一張 │ │
├──┼───────┼─────────┼───┼────────────┼────────────┤
│ │八十九年十月二│中和市○○路○段五│侯佳琪│身分證二張、駕照二張、健│ │
│ │十五日晚上 │二六巷十五弄三號三│ │保卡一張、金融卡一張’現│ │
│ │ │樓 │ │金、捷運卡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板橋市○○路二一九│劉佳枝│駕照二張、金融卡二張、健│ │
│ │十三日七時許 │巷五十八號五樓 │ │保卡一張、印章二枚、鑰匙│ │
│ │ │ │ │三具、身分證一張、存摺二│ │
│ │ │ │ │本、金戒指一只 │ │
├──┼───────┼─────────┼───┼────────────┼────────────┤
│ │八十九年十月三│三重市○○路○段六│余月霞│護照及香港簽證各一本、耳│ │
│ │十日二時 │十巷三號 │ │環一副、戒指八只、 │ │
├──┼───────┼─────────┼───┼────────────┼────────────┤
│ │八十九年二月二│桃園縣龜山鄉大崗村│邱錦慧│身分證及護照各一張、駕照│ │
│ │十六日三時 │大湖五十七之十四號│ │二張、現金八千元、信用卡│ │
│ │ │二樓 │ │四張、金融卡二張、香港簽│ │
│ │ │ │ │證一本、印章二枚、項鍊、│ │
│ │ │ │ │戒指、手機一具 │ │
├──┼───────┼─────────┼───┼────────────┼────────────┤
│ │九十年一月十五│中壢市○○路七十三│袁惠芬│身分證、駕照及護照各一張│ │
│ │日七時許 │號 │ │、信用卡三張、金融卡七張│ │
│ │ │ │ │、存摺九本、現金二萬元、│ │
│ │ │ │ │畢業證書一張、股票一張、│ │
│ │ │ │ │金戒指一只、金手鍊一條 │ │
├──┼───────┼─────────┼───┼────────────┼────────────┤
│ │八十九年二月二│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周子雲│護照及台胞證各二本、身分│ │
│ │十五日八時許 │路二二九號六樓之一│ │證三張、榮民證、駕照各一│ │
│ │ │ │ │張、耳環一副、大樓刷卡一│ │
│ │ │ │ │張、手機電池一個、現金二│ │
│ │ │ │ │千元、存摺七本、提款卡十│ │
│ │ │ │ │張、手機一具、戶口名簿一│ │
│ │ │ │ │本 │ │
├──┼───────┼─────────┼───┼────────────┼────────────┤
│ │八十九年九月二│板橋與桃園間火車上│李瓊玉│金融卡四張、存摺一本、現│金融卡已被盜領二十五萬元│
│ │十六日十七時四│ │ │金八千元、 │ │
│ │十分 │ │ │ │ │
├──┼───────┼─────────┼───┼────────────┼────────────┤
│ │九十年一月二十│板橋市○○○路八十│留賢純│身分證、信用卡、健保卡、│ │
│ │六日十時 │一號三樓 │ │金融卡各二張、識別證、汽│ │
│ │ │ │ │車駕照、機車行照各一張、│ │
│ │ │ │ │鑰匙二具、皮包三個、現金│ │
│ │ │ │ │一萬三千元、小皮夾二個 │ │
├──┼───────┼─────────┼───┼────────────┼────────────┤
│ │九十年二月十六│桃園縣龜山鄉○○路│顧培生│畢業證書二張、身分證、退│ │
│ │日 │二段一七四號二樓 │ │伍令各一張、戶口名簿、戶│ │
│ │ │ │ │籍謄本二份、喬治亞人壽萬│ │
│ │ │ │ │全卡一張、度假休閒卡一張│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桃園市○○路十六巷│楊麗齡│金融卡及信用卡一張、戒指│ │
│ │十一日四時許 │三號五樓 │ │二枚、項鍊一條、皮包一只│ │
├──┼───────┼─────────┼───┼────────────┼────────────┤
│ │八十九年二月十│台中市○○街三四0│許添福│身分證、機車駕照、健保卡│ │
│ │四日凌晨四時許│號三樓之七 │ │、北友會身分證、中央圖書│ │
│ │ │ │ │館閱覽證、安泰人壽保險卡│ │
│ │ │ │ │各一張、電子字典、提款卡│ │
│ │ │ │ │一張、現金、皮及 │ │
├──┼───────┼─────────┼───┼────────────┼────────────┤
│ │八十九年八月六│新店市○○路二一九│何怡珍│金融卡、身分證、汽車駕照│林德鈺之信用卡遭盜用預借│
│ │日凌晨 │之一號三樓 │林德鈺│、健保卡各一張、信用卡、│現金十五萬元 │
│ │ │ │ │記帳卡各二張、現金五萬多│ │
│ │ │ │ │元、筆記型電腦四台、投影││
│ │ │ │ │機一台、護照、台胞證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板橋市○○路二四七│何慧純│手錶一只、身分證一張、駕│ │
│ │二日五時許 │巷七弄十七號 │ │照四張、信用卡二張、泰幣│ │
│ │ │ │ │四百元、澳幣十元、印章一│ │
│ │ │ │ │枚、金融卡一張、存摺一本│ │
├──┼───────┼─────────┼───┼────────────┼────────────┤
│ │八十九年七月十│台北市○○○路一0│簡毓瑩│駕照二張、信用卡四張、手│ │
│ │一日四時許 │九巷十六號三樓 │ │機二具、現金一萬五千元、│ │
│ │ │ │ │身分證二張、手錶、印章、│ │
│ │ │ │ │存摺、皮包二個 │ │
├──┼───────┼─────────┼───┼────────────┼────────────┤
│ │九十年二月十一│桃園縣龜山鄉○○路│梁水湖│手錶一只、V8攝影機一台、│ │
│ │日七至十一時 │二段一二四二之五號│ │玉墜子一只、信用卡二張、│ │
│ │ │ │ │印章一枚、護照四本、行照│ │
│ │ │ │ │三張外幣三十三張、金飾品│ │
│ │ │ │ │約十四兩、鑽戒一只、美金│ │
│ │ │ │ │約五百元、港幣約一千五百│ │
│ │ │ │ │元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板橋市○○街二巷十│葉清友│身分證一張、印章一枚、護│ │
│ │八日十六時許 │號五樓 │ │照三本、香港簽證二本、台│ │
│ │ │ │ │胞證二本、存摺四本、戶口│ │
│ │ │ │ │名簿一本、支票及本票四十│ │
│ │ │ │ │六張、古幣、退伍令 │ │
├──┼───────┼─────────┼───┼────────────┼────────────┤
│ │八十八年十一月│新竹市○○路○段二│李國鈿│網路測線器一台、硬碟一具│ │
│ │四日四時許 │二九巷十五弄二十一│ │、戶口名簿一本、國稅局儲│ │
│ │ │號 │ │蓄投資免扣證、手機、支票│ │
│ │ │ │ │、股票、現金 │ │
├──┼───────┼─────────┼───┼────────────┼────────────┤
│ │八十九年十月中│台北市○○路○段三│曹春媚│身分證一張、駕照一張、戒│ │
│ │旬凌晨三時許 │十八巷八弄十四號五│ │指二只、皮包二個、金融卡│ │
│ │ │樓 │ │、信用卡、現金五千餘元 │ │
├──┼───────┼─────────┼───┼────────────┼────────────┤
│ │九十年元月下旬│台北市○○○路○段│陳盛文│護照、台胞證各一本、存摺│ │
│ │ │一七七號 │ │四本、支票一張、鑽戒一只│ │
│ │ │ │ │、旅行袋一個、皮包一個、│ │
│ │ │ │ │印章五枚、筆記本二本、退│ │
│ │ │ │ │伍令一張、小皮包三個、現│ │
│ │ │ │ │金數百元 │ │
├──┼───────┼─────────┼───┼────────────┼────────────┤
│ │八十九年九月中│台北市○○路○段六│陳俊雄│導演協會會員證一張、古刀│ │
│ │旬 │十七號三樓 │ │二把、古玉四件、手錶一只│ │
│ │ │ │ │、避暑山莊及日本警視廳紀│ │
│ │ │ │ │念品各一盒、金錶、古玉、│ │
│ │ │ │ │珠寶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市○○路三十四│吳建雄│股票九張、印章三枚、項鍊│ │
│ │八日二時許 │巷一一0弄十三號 │ │一條、胸花金飾一個、耳環│ │
│ │ │ │ │一對、墜子二只、金融卡一│ │
│ │ │ │ │張、龍銀一枚、項鍊、戒指│ │
│ │ │ │ │、手錶一個 │ │
├──┼───────┼─────────┼───┼────────────┼────────────┤
│ │九十年二月十四│板橋市○○路一八三│洪婉竟│健保卡、金融卡各一張、信│ │
│ │日凌晨 │號四樓之一 │ │用卡二張、遠東百貨公司會│ │
│ │ │ │ │員卡一張、手機一具、誠品│ │
│ │ │ │ │書店禮券、新光三越百貨公│ │
│ │ │ │ │司禮券、識別證 │ │
├──┼───────┼─────────┼───┼────────────┼────────────┤
│ │八十八年十月一│宜蘭縣礁溪鄉○○路│黃進財│身分證、識別證、公保證、│ │
│ │日三時許 │一段三一二之六號三│ │榮民證、通勤證、汽車駕照│ │
│ │ │樓 │ │、機車駕照、健保卡、購買│ │
│ │ │ │ │證各一張、現金六千元、戒│ │
│ │ │ │ │指一只 │ │
├──┼───────┼─────────┼───┼────────────┼────────────┤
│ │八十八年六月二│三重市○○街二一一│黃鳳桃│戶口名簿一本、筆記型電腦│ │
│ │十八日、十一月│號三樓 │ │、鑽錶、照相機、金項鍊、│ │
│ │二十九日 │ │ │現金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桃園市○○路三四九│廖訓琮│林秀貞身分證、廖訓琮身分 │ │
│ │十八日四時 │巷一之一號二樓 │ │證、健保卡、殘障手冊、機│ │
│ │ │ │ │車駕照、汽車行照各一張、│ │
│ │ │ │ │郵政金融卡二張、筆記型電│ │
│ │ │ │ │腦、現金六千元 │ │
├──┼───────┼─────────┼───┼────────────┼────────────┤
│ │八十九年五月中│板橋市○○街十號四│賴嚴欽│行照一張、勞力士金錶一只│ │
│ │旬三時許 │樓 │ │、手機一具、金飾一批 │ │
├──┼───────┼─────────┼───┼────────────┼────────────┤
│ │八十八年九月十│三重市○○路○段七│曾安慶│身分證、駕照、皮包、鑰匙│ │
│ │八日二時許 │巷二十七號 │ │、信用卡、金融卡、存摺、│ │
│ │ │ │ │手機、金飾、現金二十一萬│ │
│ │ │ │ │餘元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花蓮縣新城鄉嘉里一│曾俊杰│身分證、駕照各一張、信用│ │
│ │間 │街四十三之三號三樓│ │二卡張、提款卡二張、現金│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同右 │陳世珍│花旗信用卡、汽車駕照、二│ │
│ │間 │ │ │信提款卡、北市銀提款卡、│ │
│ │ │ │ │照相機、筆記本、念珠二串│ │
│ │ │ │ │、皮夾、皮包、現金五萬元│ │
│ │ │ │ │、美金五百元 │ │
├──┼───────┼─────────┼───┼────────────┼────────────┤
│ │八十八年十二月│汐止市○○路○段二│劉世軒│戶口名簿一張、相片、身分│ │
│ │二十日三時 │七六之一號四樓之一│ │證影本、機車駕照、金幣十│ │
│ │ │ │ │枚、錢包、外幣若干、護照│ │
│ │ │ │ │、台胞證、大陸就業證、簽│ │
│ │ │ │ │帳單、華南存摺、託收簿、│ │
│ │ │ │ │支票二本、土銀存摺、一銀│ │
│ │ │ │ │存摺、彰銀存摺、郵局存摺│ │
├──┼───────┼─────────┼───┼────────────┼────────────┤
│ │八十九年十月十│板橋市○○○路二十│陳阿梅│身分證一張、健保卡六張、│ │
│ │三日凌晨 │一巷四號三樓 │ │手機二具、現金一萬二千五│ │
│ │ │ │ │百元、服飾 │ │
├──┼───────┼─────────┼───┼────────────┼────────────┤
│ │八十九年八月三│板橋市○○街一三六│林子龍│身分證、健保卡、汽機車駕│ │
│ │日五時許│巷七號七樓 │ │照、皮夾、現金四千元、信│ │
│ │ │ │ │用卡 │ │
├──┼───────┼─────────┼───┼────────────┼────────────┤
│ │八十九年三月中│桃園縣八德市○○街│王文皇│身分證一張、照相機一台、│ │
│ │旬白天 │二十七巷二弄六號十│ │現金數百元 │ │
│ │ │樓之七 │ │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桃園市○○路九0四│王啟鴻│手提電腦一台、郵票、電 │ │
│ │四日 │巷八號 │ │腦語音學習機一台 │ │
├──┼───────┼─────────┼───┼────────────┼────────────┤
│ │八十九年八月十│新竹市○○路三九三│陳世照│身分證、駕照各二張、戒指│ │
│ │六日七時許 │巷五號 │ │三枚、手環一只、鑰匙、玉│ │
│ │ │ │ │戒、鑽戒各二只、空白支票│ │
│ │ │ │ │六十九張、現金三十七萬餘│ │
│ │ │ │ │元、支票二張(面額十三萬│ │
│ │ │ │ │元) │ │
├──┼───────┼─────────┼───┼────────────┼────────────┤
│ │八十九年十月二│汐止市○○路○段一│蔡忠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保│ │
│ │十八日三時 │九九號 │ │險卡、會員證各一張、手機│ │
│ │ │ │ │一具、皮包二個、現金一萬│ │
│ │ │ │ │六千元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中和市○○街二十三│黃祖耀│身分證、駕照各二張、健保│ │
│ │三日三時許 │巷十號 │ │卡一張、學生證、皮包三個│ │
│ │ │ │ │、士林刀一把、現金一萬餘│ │
│ │ │ │ │元 │ │
├──┼───────┼─────────┼───┼────────────┼────────────┤
│ │八十九年七月三│台北市○○○路○段│林育如│身分證、健保卡二張、行照│ │
│ │十日二時許 │一四六之二號 │ │、手機二具、支票、皮包 │ │
│ │ │ │ │、現金七萬餘元 │ │
├──┼───────┼─────────┼───┼────────────┼────────────┤
│ │八十九年六月九│板橋市○○街 │蔡美香│護照、身分證、信用卡各一│ │
│ │日 │ │ │張、郵局存摺、私章、富邦│ │
│ │ │ │ │銀行存摺、現金四千元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桃園縣平鎮市○○路│許春菊│許春菊身分證、郵局存摺、│ │
│ │十九日凌晨 │二段一九三巷十五弄│ │亞太商銀提款卡、戶口名簿│ │
│ │ │十三號 │ │、手錶一只、劉邦祈會員證│ │
│ │ │ │ │、劉芳宏郵局存摺、金戒子│ │
│ │ │ │ │三枚、金牌一面、洋酒五瓶│ │
│ │ │ │ │、現金二萬九千餘元、統翰│ │
│ │ │ │ │股票收據二十萬 │ │
├──┼───────┼─────────┼───┼────────────┼────────────┤
│ │八十八年九月下│新莊市○○○路輔大│陳瑞娟│身分證、健保卡各一張、駕│ │
│ │旬 │世界社區內 │ │照二張、印章、皮包、存摺│ │
│ │ │ │ │、信用卡、金融卡、發票、│ │
│ │ │ │ │現金三百元 │ │
├──┼───────┼─────────┼───┼────────────┼────────────┤
│ │九十年一月中旬│中和市○○路○段二│王彥智│王彥智、鄭采娟身分證各一│ │
│ │凌晨四時許 │二九巷五號 │ │張、信用卡、金融卡、健保│ │
│ │ │ │ │卡各一張、駕照二張、皮包│ │
│ │ │ │ │、發票、現金八萬元 │ │
├──┼───────┼─────────┼───┼────────────┼────────────┤
│ │八十九年日期不│台中縣大里市 │鍾亞慧│身分證、皮夾、健保卡、電│ │
│ │詳 │ │ │話卡、現金五百元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新莊市○○路二六一│譚建中│身分證、健保卡、汽機車駕│ │
│ │底凌晨二時許 │號四樓 │ │照、禮券、會員卡、皮包、│ │
│ │ │ │ │現金約七百元 │ │
├──┼───────┼─────────┼───┼────────────┼────────────┤
│ │八十九年十二月│中壢市○○路四七0│黃林鈴│身分證、健保卡、會員卡、│ │
│ │十八日三時許 │之一號 │妹 │金融卡、重大疾病卡、衣物│ │
│ │ │ │ │、證件 │ │
├──┼───────┼─────────┼───┼────────────┼────────────┤
│ │八十九年七月份│汐止市○○街八十一│林成業│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汽│ │
│ │ │號 │ │車鑰匙、金融卡、信用卡、│ │
│ │ │ │ │手機、現金四千元 │ │
├──┼───────┼─────────┼───┼────────────┼────────────┤
│ │八十八年十月份│汐止市○○○路二八│高玉冠│高玉冠身分證及駕照二張、│ │
│ │凌晨 │四巷內 │ │楊榮德汽機車駕照各一張、│ │
│ │ │ │ │鑽戒一只、金戒子二只、翡│ │
│ │ │ │ │翠戒一只、碎鑽戒一只、具│ │
│ │ │ │ │票二張、現金八萬元 │ │
├──┼───────┼─────────┼───┼────────────┼────────────┤
│ │八十八年二月上│汐止市○○路一八一│陳詹色│身分證一張、健保卡、皮包│ │
│ │旬凌晨三時許 │號四樓 │ │二個、手機二具、現金一千│ │
│ │ │ │ │元 │ │
├──┼───────┼─────────┼───┼────────────┼────────────┤
│ │八十九年五月二│桃園縣龜山鄉○○街│范俊銘│身分證一張、駕照二張、健│ │
│ │十日三時許 │三巷五號三樓之二 │ │保卡、金融卡、會員卡、皮│ │
│ │ │ │ │包、現金五千餘元 │ │
├──┼───────┼─────────┼───┼────────────┼────────────┤
│ │八十九年四月十│三重市○○○路二十│曹淑琪│身分證一張、金融卡、信用│ │
│ │日三時許 │四巷六號三樓之五 │ │卡、金條一條(五兩)、現│ │
│ │ │ │ │金五千餘元 │ │
├──┼───────┼─────────┼───┼────────────┼────────────┤
│ │八十九年十一月│板橋市○○路二十五│韋玉桂│身分證二張、駕照、健保卡 │ │
│ │二十三日凌晨四│號十二樓 │ │、小汽車駕駛學習證各一張 │ │
│ │時許 │ │ │、金融卡三張、印鑑章三枚 │ │
│ │ │ │ │、鑰匙二串、現金二萬六千 │ │
│ │ │ │ │元、手機一具、呼叫器一個 │ │
│ │ │ │ │、保險箱鑰匙 │ │
├──┼───────┼─────────┼───┼────────────┼────────────┤
│ │九十年二月十七│台北縣樹林市○○街│王美媛│身分證一張、駕照二張、健│ │
│ │日凌晨三時 │三十巷一之六號三樓│ │保卡、金融卡各三張、存摺│ │
│ │ │ │ │四本、印章、現金二千元、│ │
│ │ │ │ │、鑰匙 │ │
├──┼───────┼─────────┼───┼────────────┼────────────┤
│ │八十九年二月左│桃園市○○○街二十│呂佳融│身分證、駕照各二張、玉墬│ │
│ │右 │八之一號五樓 │ │項鍊一條、鑽戒三只、人民│ │
│ │ │ │ │幣、手機、皮包、手飾一批│ │
│ │ │ │ │、印章一批、支票、古幣一│ │
│ │ │ │ │袋 │ │
├──┼───────┼─────────┼───┼────────────┼────────────┤
│ │八十九年五月二│台北縣土城市○○路│黃帥晴│身分證、護照、駕照各一張│ │
│ │十七日六時許 │一段十一號三樓 │ │、玉墜項鍊一條、手機、手│ │
│ │ │ │ │錶二只、現金十萬元 │ │
├──┼───────┼─────────┼───┼────────────┼────────────┤
│ │八十九年七月十│台北縣新店市中央三│鄭亦汝│身分證、信用卡、提款卡各│ │
│ │五日凌晨 │街一二一巷十二號五│ │一張、皮包二只、印章、存│ │
│ │ │樓 │ │摺三本、手機、教師證、現│ │
│ │ │ │ │金三千餘元 │ │
├──┼───────┼─────────┼───┼────────────┼────────────┤
│ │八十九年八月二│中壢市○○路二四二│羅煙錦│身分證、駕行照、健保卡、│ │
│ │十六日十時許 │號三樓 │ │殘障手冊、乘車證各一張、│ │
│ │ │ │ │提款卡二張、鑽戒二只、藍│ │
│ │ │ │ │寶戒子二只、珍珠戒子、水│ │
│ │ │ │ │晶墬項鍊、玉佩、金融卡、│ │
│ │ │ │ │戒指四枚、手鐲、玉珮一塊│ │
│ │ │ │ │、手錶、龍銀、現金十萬元│ │
├──┼───────┼─────────┼───┼────────────┼────────────┤
│ 101│八十九年五月三│板橋市○○路六號四│謝其森│身分證二張、駕照一張、存│ │
│ │十日凌晨 │樓 │ │摺、金融卡、信用卡、印章│ │
│ │ │ │ │、項鍊、空白支票簿、現金│ │
│ │ │ │ │十萬元 │ │
├──┼───────┼─────────┼───┼────────────┼────────────┤
│ 102│八十九年十二月│板橋市○○街十二號│李黃金│金融卡一張、現金六千餘元│ │
│ │初 │五樓 │玉 │ │ │
├──┼───────┼─────────┼───┼────────────┼────────────┤
│ 103│八十八年十月二│汐止市○○○路○段│鄭文琪│身分證一張、房地契、鑽戒│ │
│ │十四日凌晨 │七十巷十二號 │ │一只、珍珠碎鑽戒一只、現│ │
│ │ │ │ │金二萬餘元、美金八佰元、│ │
│ │ │ │ │信用卡 │ │
├──┼───────┼─────────┼───┼────────────┼────────────┤
│ 104│八十九年一月三│汐止市○○路一八一│陳蘭欣│身分證、健保卡、手機、鑰│ │
│ │十日二時許 │號十四樓 │ │匙、金融卡、信用卡、皮包│ │
├──┼───────┼─────────┼───┼────────────┼────────────┤
│ 105│八十八年十二月│汐止市○○○路三三│蘇金財│身分證、駕照各二張 、會 │ │
│ │中旬三時許 │九巷七號三樓 │ │員證三張、手錶一只、印章│ │
│ │ │ │ │、皮包、現金十三萬元 │ │
├──┼───────┼─────────┼───┼────────────┼────────────┤
│ 106│九十年一月二十│台北市○○街三十九│胡金榮│身分證一張、駕照三張、健│ │
│ │四日凌晨四時許│巷四十九弄十九號 │ │保卡一張、信用卡五張、機│ │
│ │ │ │ │票一張、鑰匙、皮夾、現金│ │
│ │ │ │ │二萬餘元 │ │
├──┼───────┼─────────┼───┼────────────┼────────────┤
│ 107│八十七年十月份│新莊輔大校園內 │伍怡玲│學生證、身分證、信用卡、│ │
│ │十五時三十分 │ │ │皮夾、現金二千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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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八十八年九月二│新莊市○○街四十二│林秀霞│身分證二張、駕照一張、健│被竊之駕照遭被告變造 │
│ │十三日凌晨三時│巷十六號三樓 │ │保卡一張、手機二具、皮包│ │
│ │許 │ │ │七只、信用卡九張、金融卡│ │
│ │ │ │ │四張、鑰匙、現金一萬餘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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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八十九年七月十│德行東路一0九巷十│王傳政│身分證、健保卡各二張、日│被竊之身分證遭被告 │
│ │一日三時許 │六號三樓 │ │幣 │變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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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八十九年五月中│新竹縣竹北市中興里│呂香蘭│身分證一張、攝影機一台、│ │
│ │旬十三時 │麻園十三號 │ │手機三具、金牌一面、現金│ │
│ │ │ │ │一萬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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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八十九年五、六│三重市○○路○段四│郭遠鵬│身分證二張、駕行照、金融│ │
│ │月 │十三巷二十七號三樓│ │卡、信用卡、健保卡、存摺│ │
│ │ │之一 │ │、手機、印鑑章、職員證、│ │
│ │ │ │ │、鑰匙、現金約四、五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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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八十九年五月十│台北縣五股鄉○○路│辛○○│身分證、信用卡二張、金融│失竊之身分證照片及發證日│
│ │二日六時許 │一巷二弄十六號 │ │卡、手提皮包、鑰匙一串、│期已遭變造 │
│ │ │ │ │現金約一、二千元 │ │
├──┼───────┼─────────┼───┼────────────┼────────────┤
│ 113│八十九年七月三│台北市○○路○段一│王玉瓊│身分證、護照、台胞證、敬│ │
│ │十一日二十時 │九二號四樓 │ │老證各一張、佛珠四條、鋼│ │
│ │ │ │ │筆二具、金塊四塊、金項鍊│ │
│ │ │ │ │三條、戒子約四、五只、現│ │
│ │ │ │ │金三萬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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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八十九年十月二│宜蘭縣純精加油站 │宋詩萱│信用卡 │變造信用卡,並持 │
│ │十一、三日 │、源昌超商 │、華僑│
│ │ │ │銀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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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九十年元月九日│宜蘭縣冬山鄉○○路│劉建興│信用卡 │變造劉建興之信用卡,並持│
│ │ │五十一號 │ │ │以盜刷三萬零五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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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八十九年五月十│台北縣五股鄉○○路│黃慧真│身分證、工作證、汽車行照│ │
│ │三日凌晨 │一巷二弄十六號 │ │各一張、汽車駕照三張、皮│ │
│ │ │ │ │夾一只、信用卡六張、禮券│ │
│ │ │ │ │、金融卡、健保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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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九十年一月二十│板橋市○○路二一五│林松河│存摺、駕照、身分證、健保│ │
│ │四日凌晨四時許│號五樓 │ │卡、現金、皮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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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八十九年七月二│桃園市○○街二十二│吳佩珊│信用卡 │變造及盜刷信用卡共計得款│
│ │十三日 │號 │ │ │二千三百二十三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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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八十九年元月下│汐止市○○街三五一│陳秋玲│身分證、駕照各一張、皮包│ │
│ │旬三時許 │巷四號 │ │二只、眼鏡一副、手機一具│ │
│ │ │ │ │、金融卡、信用卡、化妝包│ │
│ │ │ │ │、現款若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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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八十九年一月十│台北市○○路○段六│王美玲│駕照二張、身分證、健保卡│ │
│ │九日 │0六號前停車場 │ │各一張、皮包一只、手錶一│ │
│ │ │ │ │只、眼鏡一副、印章、信用│ │
│ ││ │ │卡、金融卡、現金二千元 │ │
├──┼───────┼─────────┼───┼────────────┼────────────┤
│ 121│八十八年九月二│新莊市○○街四十二│蔡婷馨│身分證、健保卡各一張、戒│ │
│ │十九日十九時三│巷八號四樓 │ │子一只、墜子四只、k金項│ │
│ │十分 │ │ │鍊二條、玉二片、k金耳環│ │
│ │ │ │ │二對、珍珠耳環三個、鑽石│ │
│ │ │ │ │項鍊一條、護照、戶口名簿│ │
│ │ │ │ │、日幣五萬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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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八十八年十月份│宜蘭市○○路○段四│鄭順元│身分證、皮包、發票、印表│ │
│ │ │四0號 │ │機、金墜子、金融卡、畢業│ │
│ │ │ │ │證書、現金一千二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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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九十年一月十八│樹林市○○路六十一│傅鴻森│身分證、健保卡各一張、駕│ │
│ │日二時許 │巷二號五樓 │ │照二張、皮包、現金三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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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八十九年三月中│汐止市○○○街 │李馨汝│身分證、駕照各一張、k金│ │
│ │旬 │ │ │戒指一只、CD、手錶一只│ │
│ │ │ │ │、現金六萬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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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八十九年十二月│板橋市○○路一四八│李明珠│李明珠之駕照一張、大門密│ │
│ │二十一日凌晨四│之三號二樓 │ │碼卡三枚、存摺三本、提款│ │
│ │時許 │ │ │卡二枚、支票九張、手機一│ │
│ │ │ │ │具﹔陳孝信之駕照、信用卡│ │
│ │ │ │ │、存摺、提款卡、現金七千│ │
│ │ │ │ │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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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九十年一月中旬│板橋市○○街三巷九│王麗玲│護照、駕照、香港入境許可│ │
│ │三時許 │號四樓 │ │證各一張、台胞證二本、鍍│ │
│ │ │ │ │金飾品、金融卡、皮包一只│ │
│ │ │ │ │、現金二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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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八十九年十一月│桃園市○○街十三之│許展晃│身分證、駕照、會員卡各一│ │
│ │份凌晨 │一號 │ │張、電話本、現金三千餘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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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八十九年十一月│蘆洲市○○街二二0│黃玉倩│鄭輔縣之身分證二張、駕照│ │
│ │二十三日二十二│巷三十弄二號六樓 │ │一張﹔黃玉倩之身分證、駕│ │
│ │時許 │ │ │照、健保卡二張、信用卡、│ │
│ │ │ │ │、金融卡、手提電腦、手機│ │
│ │ │ │ │二具、行照、存摺、行照、│ │
│ │ │ │ │現金三千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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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9│九十年十二月底│板橋市○○路十三號│莊三峰│身分證、土地買賣契約書、│ │
│ │ │四樓 │ │高速公路回數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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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八十九年四月七│汐止市○○○路三0│許美麗│金融卡、身分證影本五張、│ │
│ │日 │六巷二號 │ │印章、存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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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八十九年三月十│三重市○○路○段三│己○○│陳佩玉之身分證、機車行照│ │
│ │九日凌晨一時許│十一之三號 │ │﹔己○○之身分證、信用卡│遭盜領四萬元 │
│ │ │ │ │、提款卡、駕照、印章、現│ │
│ │ │ │ │金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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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八十八年十月份│中和市○○路一五七│甲○○│身分證、皮夾、金融卡 │ │
│ │ │之三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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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九十年一月五日│台北縣鶯歌鎮○○路│李碧華│手錶、玉墜、耳環金飾三個│ │
│ │凌晨 │六十八巷十號 │ │、項鍊、金戒子、手機、身│ │
│ │ │ │ │分證、行照、皮包、現金二│ │
│ │ │ │ │萬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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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八十九年七月二│基隆市○○路三十一│李雪惠│林世修及彭玲蘭之身分證各│ │
│ │十三日二十一時│號五樓 │ │一張、手錶、存摺、現金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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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八十九年四月四│汐止市○○路二一九│王振煉│駕照一張、項鍊一條、攝錄│ │
│ │日三時許 │號三樓 │ │放影機一台、身分證、行照│ │
│ │ │ │ │、支票、金融卡、存摺、手│ │
│ │ │ │ │機二具、現金四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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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不詳 │不詳 │玉山銀│偽造信用卡 │ │
│ │ │ │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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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九十年一月一日│桃園縣新屋鄉永安漁│潘景梅│身分證、汽機車駕照、機車│ │
│ │十一時五十分許│港 │ │行照、金融卡各一張、信用│ │
│ │ │ │ │卡三張、項鍊一條、印鑑一│ │
│ │ │ │ │枚、現金二千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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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八十九年二月底│台北市○○路二一九│陳佩蓁│身分證一張 │ │
│ │ │巷十一弄二號三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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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八十九年十月 │中和市○○路九十二│丁仕杰│駕照、健保卡、學生證、現│ │
│ │ │號 │ │金四百餘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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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八十九年五月二│板橋市○○路○段六│張嘉玲│駕照、皮夾、手機一具 │ │
│ │十三日凌晨 │十巷三十九弄二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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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九十年一月十四│板橋市○○街十巷十│陳玉如│身分證一張、健保卡三張 │ │
│ │日十五時許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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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八十九年二月十│桃園縣平鎮市○○街│譚游素│汽機車駕照各一張、健保卡│ │
│ │八日六時許 │五巷六號 │香 │一張、硬幣、勞力士金錶一│ │
│ │ │ │ │只、手機一具、金項鍊一條│ │
│ │ │ │ │、金戒子八只、現金約十餘│ │
│ │ │ │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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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八十九年三月二│台北市○○街二六六│張義慶│張義慶及張義龍之身分證各│張義龍之信用卡遭盜刷三萬│
│ │十五日 │之一號三樓 │ │一張、信用卡一張、金融卡│七千元 │
│ │ │ │ │二張、現金八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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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八十九年十月份│中壢市○○路二四九│林姵君│林姵君、邱閔敏及邱發金之│ │
│ │ │號 │ │之身分證各一張、林姵君之│ │
│ │ │ │ │太平洋百貨記帳卡及信用卡│ │
│ │ │ │ │各一張、邱發金之健保卡及│ │
│ │ │ │ │信用卡各一張、皮包、皮夾│ │ │
│ │ │ │ │、美金、台幣 │ │ │
├──┼───────┼─────────┼───┼────────────┼────────────┤
│ 145│八十九年六月二│桃園市○○○○街十│郭大玄│郭大玄之身分證及汽機車駕│ │
│ │日凌晨五時 │號五樓 │ │照各一張、羅燕玲之身分證│ │
│ │ │ │ │及汽車駕照各一張、羅桃玲│ │
│ │ │ │ │之身分證一張、皮夾一只、│ │
│ │ │ │ │皮包、金融卡、提款卡、現│ │
│ │ │ │ │金約一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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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八十九年十二月│桃園縣龜山鄉自強東│吳國集│身分證、駕照、機車行照、│ │
│ │三十一日凌晨 │路一一一號四樓 │ │金戒子二枚、鑽錶一只、現│ │
│ │ │ │ │金二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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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八十九年八月二│台北市○○街二四二│翁淑美│公司門禁卡、捐血卡、識別│ │
│ │十五日凌晨 │巷五號三樓 │ │證各一張、公事包、背包、│ │
│ │ │ │ │手機、項鍊、髮夾、現金三│ │
│ │ │ │ │千元 │ │
├──┼───────┼─────────┼───┼────────────┼────────────┤
│ 148│九十年二月中旬│板橋市○○路○段五│葉佩怡│身分證、駕照各一張、信用│ │
│ │凌晨 │十巷二十八號一樓 │ │卡三張、金融卡 │ │
├──┼───────┼─────────┼───┼────────────┼────────────┤
│ 149│八十九年十月十│宜蘭縣羅東鎮○○路│李銘忠│汽機車駕照各一張、支票十│ │
│ │五日凌晨五時許│三十三號 │ │張、手機、呼叫器、鑰匙、│ │
│ │ │ │ │現金七萬元 │ │
├──┼───────┼─────────┼───┼────────────┼────────────┤
│ 150│八十九年七月初│三重市○○路一三五│謝淑美│身分證、健保卡、手機、鑽│ │
│ │凌晨 │號三樓 │ │戒二只、現金一萬元 │ │
├──┼───────┼─────────┼───┼────────────┼────────────┤
│ 151│九十年一月十四│蘆洲市○○街二二0│施惠美│駕照一張、金錶一只、墜子│ │
│ │日三時許 │巷十二之三號三樓 │ │二只、身分證、項鍊、手鐲│ │
│ │ │ │ │、手錶、提款卡、金融卡、│ │
│ │ │ │ │信用卡、現金約三萬元 │ │
├──┼───────┼─────────┼───┼────────────┼────────────┤
│ 152│八十九年八月份│蘆洲市○○○道七十│林呂美│身分證、健保卡、存摺、印│ │
│ │ │八號五樓 │妹 │章、戒子、手提包、衣物、│ │
│ │ │ │ │現金八千元 │ │
├──┼───────┼─────────┼───┼────────────┼────────────┤
│ 153│八十八年十二月│汐止市○○路○段六│陳振財│身分證、駕照、印鑑、皮包│ │
│ │中旬三時許 │十三巷一號三樓 │ │、存摺、發票、本票、健保│ │
│ │ │ │ │卡、現金四萬餘元 │ │
├──┼───────┼─────────┼───┼────────────┼────────────┤
│ 154│八十九年十月七│宜蘭縣羅東鎮○○路│呂昱瑩│汽車駕照、身分證、健保卡│ │
│ │日夜間 │三六二號 │ │、金融卡各一張、信用卡、│ │
│ │ │ │ │、皮包、現金一千餘元 │ │
├──┼───────┼─────────┼───┼────────────┼────────────┤
│ 155│八十九年一月二│土城市○○路○段一│蔡牡丹│蔡牡丹之身分證、駕照、健│ │
│ │十六日六時許 │三八巷七號十樓 │ │保卡、民進黨黨證各一張、│ │
│ │ │ │ │、郭振龍之駕照及健保卡各│ │
│ │ │ │ │一張、手機二具、現金二萬│ │
│ │ │ │ │餘元 │ │
├──┼───────┼─────────┼───┼────────────┼────────────┤
│ 156│九十年一月十三│板橋市○○街六號三│李貞儀│存摺、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
│ │日二時許 │樓 │ │各一張、手機、現金二千餘│ │
│ │ │ │ │元 │ │
├──┼───────┼─────────┼───┼────────────┼────────────┤
│ 157│八十八年七月一│宜蘭市○○路一八六│吳麗霞│方慈瑋之身分證、印鑑、駕│ │
│ │日凌晨六時 │號之十 │ │行照、皮包、現金八萬餘元│ │
├──┼───────┼─────────┼───┼────────────┼────────────┤
│ 158│八十八年九月一│台中市○○路四七八│庚○○│身分證、汽車駕照、健保卡│身分證、駕照遭變造 │
│ │日凌晨五時 │號十一樓 │ │、勞力士手錶、機車駕行照│ │
│ │ │ │ │、提款卡、健保卡、皮包、│ │
│ │ │ │ │現金二萬元 │ │
├──┼───────┼─────────┼───┼────────────┼────────────┤
│ 159│八十九年一月初│桃園縣楊梅鎮○○路│呂夢賢│身分證、印章 │ │
│ │凌晨三時許 │四段七十六號 │ │ │ │
├──┼───────┼─────────┼───┼────────────┼────────────┤
│ 160│八十九年四月份│汐止市○○路一五0│高炳峰│汽車駕照、大陸通行證、香│ │
│ │凌晨 │巷十二號十二號三樓│ │港許可證、支票、存摺、提│ │
│ │ │ │ │款卡、現金八千元 │ │
├──┼───────┼─────────┼───┼────────────┼────────────┤
│ 161│八十九年十月份│板橋市○○路○段六│袁阿森│汽車行照、汽車保險卡、貴│ │
│ │凌晨 │十五號 │ │賓卡、金項鍊、手鍊、戒子│ │
│ │ │ │ │、手錶、印章、信用卡 │ │
├──┼───────┼─────────┼───┼────────────┼────────────┤
│ 162│不詳 │不詳 │張春錦│身分證 │ │
├──┼───────┼─────────┼───┼────────────┼────────────┤
│ 163│八十九年二月初│新竹市市區 │李傳鳳│身分證、機車駕照、信用卡│ │
│ │ │ │ │、金融卡、健保卡、背包、│ │
│ │ │ │ │公有識別證、照片 │ │
├──┼───────┼─────────┼───┼────────────┼────────────┤
│ 164│八十九年五月份│新竹市○○○路十號│張秋吟│身分證、汽車駕照、健保卡│ │
│ │凌晨 │ │ │、皮包、鑰匙、現金一千元│ │
├──┼───────┼─────────┼───┼────────────┼────────────┤
│ 165│八十八年四月份│宜蘭市○○路一三一│李浩立│健保卡、手機、提款卡、信│ │
│ │五時許 │號二樓 │ │用卡、支票、印鑑章、保單│ │
│ │ │ │ │、現金約三、四千元 │ │
├──┼───────┼─────────┼───┼────────────┼────────────┤
│ 166│八十九年八月份│桃園市○○○街五十│林秋慧│身分證、汽機車駕照、健保││
│ │凌晨 │七巷五號 │ │卡、提款卡、信用卡、現金│ │
│ │ │ │ │二千餘元 │ │
├──┼───────┼─────────┼───┼────────────┼────────────┤
│ 167│八十九年二月九│台中市○○路○段一│張和興│賴素芬之身分證、駕照、印│ │
│ │日凌晨 │九九之三號 │ │章、信用卡、手錶、手機、│ │
│ │ │ │ │現金 │ │
├──┼───────┼─────────┼───┼────────────┼────────────┤
│ 168│八十九年六月份│台東縣長濱鄉樟原五│潘秀琴│駕照、健保卡、提款卡、皮│ │
│ │二十二時許 │十五號 │ │包、現金五、六百元 │ │
├──┼───────┼─────────┼───┼────────────┼────────────┤
│ 169│八十九年六月三│樹林市○○街一0七│謝佩洳│汽機車駕照、身分證、提款│ │
│ │日凌晨 │巷二十一弄七號 │ │卡、現金六千餘元 │ │
├──┼───────┼─────────┼───┼────────────┼────────────┤
│ 170│八十九年八月間│宜蘭市○○路三十四│李游寶│身分證一張、金項鍊一條、│ │
│ │ │號四樓 │玉 │手鍊二條、戒指一只、耳環│ │
│ │ │ │ │一副、手機一具、鑰匙一串│ │
├──┼───────┼─────────┼───┼────────────┼────────────┤
│ 171│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市○○路○段十│陳芳娟│股票十張、戶口名簿二本、│ │
│ │三十日十二時 │四號五樓 │ │建築物及土地權狀各一張、│ │
│ │ │ │ │項鍊耳環、護照、存摺二本│ │
│ │ │ │ │(呂宜旻、呂嘉農)、印章│ │
│ │ │ │ │十個、美金 │ │
├──┼───────┼─────────┼───┼────────────┼────────────┤
│ 172│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市○○路一三一│陳色珠│金牌一面、戒指一只、金飾│ │
│ │凌晨 │號六樓 │ │一個、金幣二枚、房屋及土│ │
│ │ │ │ │地所有權狀、技術證 │ │
├──┼───────┼─────────┼───┼────────────┼────────────┤
│ 173│八十八年十一月│宜蘭縣羅東鎮北成社│薛芳婷│身分證、駕照、行照、健保│ │
│ │二十九日十八時│區日友超市前 │ │卡、提款卡二張、現金三千│ │
│ │許 │ │ │元 │ │
├──┼───────┼─────────┼───┼────────────┼────────────┤
│ 174│八十九年十月七│宜蘭縣羅東鎮○○路│蔡月美│身分證、汽機車駕照、健保│ │
│ │日十五時許 │三四六號五樓 │ │卡、提款卡各一張、印章、│ │
│ │ │ │ │現金五千元 │ │
├──┼───────┼─────────┼───┼────────────┼────────────┤
│ 175│九十年二月十一│台北市○○街九十六│陳郁雯│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各一│ │
│ │日七至十一時 │巷十四號二樓 │ │張、信用卡四張、現金約一│ │
│ │ │ │ │萬元 │ │
├──┼───────┼─────────┼───┼────────────┼────────────┤
│ 176│八十九年十月十│宜蘭縣羅東鎮○○路│方俊雄│方俊雄之身分證一張、謝秋│ │
│ │日二十時許 │三一七巷八弄十號五│ │紅之身分證及駕照各一張、│ │
│ │ │樓 │ │戒指二只、項鍊二條、現金│ │
│ │ │ │ │三千五百元 │ │
├──┼───────┼─────────┼───┼────────────┼────────────┤
│ 177│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市○○路○段二│江貴珠│江東曉之身分證、軍人補給│ │
│ │三十日二十三時│0九號三樓 │ │證、保險證、存摺八本、金│ │
│ │許 │ │ │飾七兩、琥珀二十顆、玉鐲│ │
│ │ │ │ │一只、玉飾五十個、手錶四│ │
│ │ │ │ │只、現金約五千元 │ │
├──┼───────┼─────────┼───┼────────────┼────────────┤
│ 178│八十九年九月九│宜蘭縣狀圍鄉○○路│游秀英│游秀英之身分證、駕照、健│ │
│ │日三時許 │五十六之一號 │ │保卡、陳鈺新之身分證、駕│ │
│ │ │ │ │照、健保卡、陳雅慧之身分│ │
│ │ │ │ │證、駕照三張、健保卡、耳│ │
│ │ │ │ │環一副、現金三萬元 │ │
├──┼───────┼─────────┼───┼────────────┼────────────┤
│ 179│八十九年九月十│宜蘭市○○路十五之│石文煜│身份證、提款卡 │ │
│ │九日凌晨 │六號 │ │ │ │
├──┼───────┼─────────┼───┼────────────┼────────────┤
│ 180│八十九年十月十│宜蘭縣羅東鎮○○路│田娟娟│身分證、駕照、借書證、鑽│ │
│ │四日二十三時許│十七巷八號 │ │戒一只、現金三萬八千元 │ │
├──┼───────┼─────────┼───┼────────────┼────────────┤
│ 181│八十九年九月中│宜蘭市○○路○段三│孫陳幼│身分證、健保卡、眷補證、│ │
│ │旬 │二六巷八弄七號 │玲 │現金二千元 │ │
├──┼───────┼─────────┼───┼────────────┼────────────┤
│ 182│八十九年七月間│宜蘭縣羅東鎮○○街│陳郁喬│朱寶珍之身分證、提款卡、│ │
│ │ │三十之三號 │ │、信用卡、皮包、現金四千│ │
│ │ │ │ │元﹔陳郁喬之皮包、身分證│ │
│ │ │ │ │、現金五千元 │ │
├──┼───────┼─────────┼───┼────────────┼────────────┤
│ 183│八十九年三月十│宜蘭市○○路八巷二│陳鑫增│身分證、金融卡、印章、現│ │
│ │四日 │弄二十六號 │ │金六百元、皮包一只 │ │
├──┼───────┼─────────┼───┼────────────┼────────────┤
│ 184│八十九年十月七│宜蘭縣羅東鎮○○路│顏麗珍│嚴麗珍之身分證、健保卡各│ │
│ │日二十三時 │三六二號 │ │一張、許弘旻及許婉甄之健│ │
│ │ │ │ │保卡各一張、駕照、印章、│ │
│ │ │ │ │提款卡二張、信用卡一張、│ │
│ │ │ │ │手機一具、現金七千元 │ │
├──┼───────┼─────────┼───┼────────────┼────────────┤
│ 185│八十九年十月十│宜蘭市○○路四十五│陳宗林│身分證、駕照、技術士證各│ │
│ │二日二時許 │之一號 │ │一張、支票一張、戒指二只│ │
│ │ │ │ │、提款卡二張、現金一萬元│ │
├──┼───────┼─────────┼───┼────────────┼────────────┤
│ 186│八十九年九月二│宜蘭縣羅東鎮○○路│李紀美│身分證、提款卡二張、信用│ │
│ │十二日三時許 │三0一號 │ │卡二張、現金一萬二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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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八十八年間 │宜蘭縣羅東鎮○○路│鄭鈺楟│身分證、駕照、學生證、提│ │
│ │ │二六0之一號 │ │款卡二張、現金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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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八十九年三月中│宜蘭市○○路○段一│張惠玲│身分證、駕照各一張 │ │
│ │旬 │二二號二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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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八十九年九月中│宜蘭縣羅東鎮羅東運│田國俊│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學│ │
│ │旬 │動公園 │ │生證、現金二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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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縣冬山鄉○○路│張嘉月│身分證、駕行照、提款卡二│ │
│ │二十四日十四時│五二九巷二弄二十九│ │張、健保卡、現金八百元 │ │
│ │許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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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九十年一月十日│宜蘭縣冬山鄉○○路│呂耀鏞│身分證(呂宗憲)、駕照(│存摺遭盜領三十七萬元 │
│ │六時許 │三段四七六號 │ │李素嶺)、存摺二本、洋菸│ │
│ │ │ │ │五十條、手錶一只、現金七│ │
│ │ │ │ │萬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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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八十九年十月中│宜蘭縣三星鄉○○路│張孟逸│身分證、駕照、相機、手機│ │
│ │旬 │一0九之六號 │ │、存摺、現金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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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八十九年十月二│宜蘭市○○街十一之│許國敏│許國敏之身分證、駕照、護│存摺遭盜領二十萬一千五百│
│ │十三日五時 │二號 │ │照、存摺五本、信用卡、提│元、支票經提領遭退票 │
│ │ │ │ │款卡;楊進之身分證、健保│ │
│ │ │ │ │卡;呂許國芬之存摺二本﹔│ │
│ │ │ │ │許國楨、楊俊彥存摺各一本│ │
│ │ │ │ │﹔楊惟年之存摺二本;支票│ │
│ │ │ │ │、現金約二萬七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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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八十八年十一月│宜蘭縣礁溪鄉中正南│李耀南│身分證、戶口名簿、存摺九│ │
│ │初 │路一段一三0號 │ │本、現金二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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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八十九年十月十│宜蘭市○○路一三六│簡宏竹│服務證、工作證、榮民證、│ │
│ │七日十八時許 │號三樓 │ │健保卡、手機一具、現金八│ │
│ │ │ │ │千八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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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八十八年十月份│宜蘭市○○路二八五│李蘇秀│身分證、提款卡、存摺、印│ │
│ │ │號 │娥 │章、集郵冊六本、現金二萬│ │
│ │ │ │ │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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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八十八年九月十│宜蘭縣羅東鎮○○路│胡佩玲│身分證、健保卡、技術士證│ │
│ │四日 │、民生路口 │ │照、打字證照、現金八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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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八十七年十二月│宜蘭縣羅東鎮○○路│簡宏安│身分證(簡宏安、胡麗芳、│ │
│ │四日 │二七六號 │ │簡莊阿秀)、金飾、攝錄影│ │
│ │ │ │ │機、現金約六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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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八十八年七月間│宜蘭縣羅東鎮○○路│簡愷玲│駕照、身分證、行照、健保│ │
│ │ │與振泰街口 │ │卡各一張、現金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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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八十九年二、三│宜蘭縣五結鄉利澤國│陳李寶│身分證、駕照、行照、工具│ │
│ │月間 │小前 │雲 │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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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八十九年四月二│宜蘭市○○路二十九│溫金輝│身分證、健保卡、提款卡、│ │
│ │十三日三時許 │巷十五弄十八之九號│ │鑰匙、現金一萬四千元 │ │
│ │ │二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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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八十九年二月底│宜蘭縣羅東鎮○○路│闕禮仁│身分證、駕行照 │ │
│ │ │奧林匹克保齡球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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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八十九年九月二│宜蘭市○○路四十巷│王莊美│駕照、健保卡、身分證(王│郵局提款卡遭盜領二萬元 │
│ │十一日五時許 │一弄三十一號 │雲 │常蘭)、提款卡四張、金飾│ │
│ │ │ │ │、現金一萬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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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八十九年五月二│宜蘭縣五結鄉○○路│許素麗│駕照、行照、現金二千五百│ │
│ │十三日凌晨許 │九十二號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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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縣頭城鎮○○路│湯宗明│戶口名簿、提款卡二張、湯│提款卡遭盜領六千七百元 │
│ │十五日四時許 │二段三00號 │ │宗明及湯勝雄之存摺各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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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八十九年十月六│宜蘭縣冬山鄉○○路│黃琬晶│汽機車駕照、行照、提款卡│ │
│ │日 │七十一之三號 │ │二張、存摺三本、現金二千│ │
│ │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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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八十九年九月中│宜蘭市○○路四十五│黃朝固│身分證(黃朝固、林秋鳳)│ │
│ │旬 │之三號 │ │、健保卡(林秋鳳)、印鑑│ │
│ │ │ │ │(林秋鳳)、存摺二本、現│ │
│ │ │ │ │金七百五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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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八十九年五月十│宜蘭縣礁溪鄉○○路│劉崇慈│戶口名簿、身分證(劉寶仁│ │
│ │三日二十三時許│九十巷二十四之一號│ │)、手錶三只、建築物及土│ │
│ │ │五樓 │ │地所有權狀各一張、印章四│ │
│ │ │ │ │個、信用卡一張、項鍊、皮│ │
│ │ │ │ │帶各一條、接種卡、現金三│ │
│ │ │ │ │千元、舊式新台幣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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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八十九年六月二│宜蘭市○○路○段一│周懷銘│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金│金融卡遭盜領六千元 │
│ │日凌晨五時 │八八號 │ │融卡、現金數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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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八十九年十二月│宜蘭市○○路○段三│張正達│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提│ │
│ │份 │二六巷八弄二十一號│ │款卡各一張、存摺一本、現│ │
│ │ │ │ │金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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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八十九年十月二│宜蘭縣羅東鎮○○街│宋淑華│紅寶石戒指一只、手機一具│ │
│ │日凌晨 │二三七巷三十五號四│ │ │ │
│ │ │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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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不詳 │宜蘭市○○路二九三│游文華│營利事業登記證、店章、發│ │
│ │ │號 │ │票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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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八十九年十一月│宜蘭市○○路三十四│吳建雄│戶口名簿二本、吳俊穎之身│ │
│ │十日十四時許 │巷一一0弄十三號 │ │分證、汽機車駕照、存摺﹔│ │
│ │ │ │ │吳敏綺之護照一本、股票二│ │
│ │ │ │ │十四張、龍銀一塊、項鍊、│ │
│ │ │ │ │戒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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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八十九年六月二│宜蘭市○○路○段四│張心怡│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提│ │
│ │十六日二十一時│三二號五樓 │ │款卡二張、存摺、行照(曹│ │
│ │許 │ │ │麗雪)、現金六百五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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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八十八年七月間│台北縣汐止市○○路│許錦玲│學生證、技術士證、提款卡│ │
│ │ │二段三四六號 │ │、現金六千元、皮包、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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