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二二0四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二二0四號
- 上訴人
- 即自訴人
- 丁○○○企業公司(Sung Enterprise Inc)
- 法定代理人
- 乙○○(Ten自訴代理人 羅聖乾 律師被 告 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兼右代表人 己○○共 同選任辯護人 高秀枝 律師被 告 甲○○○-台北永康店被 告 萬象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兼右代表人 丙○○被 告 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兼右代表人 庚○○
右上訴人因自訴被告等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字第二
二二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
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