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二一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二一二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大大國際藝術事業有限公司
- 兼右代表人
- 甲○○
- 選任辯護人
- 李宗輝 律師
徐東昇 律師
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自字第二三四號,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
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二一二號
徐東昇 律師
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自字第二三四號,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
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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