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更(二)字第六五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更(二)字第六五二號
- 上訴人
- 即自訴人
- 雲林礦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黃明棋更名乙
- 被告
- 甲○○
- 選任辯護人
- 柯清貴律師
右上訴人因侵占等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八十四年度自字第三八一號,中華民
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
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更(二)字第六五二號
右上訴人因侵占等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八十四年度自字第三八一號,中華民
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
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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