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重附民字第八五號

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9 月 17 日

法官溫耀源邱同印吳燦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二年度重附民字第八五號

原告
富冠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陳金泉 律師
被告
旭圓有限公司
被告
兼 法 定
代理人
乙○○○
被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二二六六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被告之刑事訴訟,已經本院諭知無罪之判決,茲經原告之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三條第一項但書,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十七   日

                 審判長法 官 溫 耀 源

                    法 官 邱 同 印

                    法 官 吳   燦

                    書記官 陳 靜 姿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十七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重附民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