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易字第2099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3年度上易字第2099號
- 上訴人
- 即自訴人
- 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岩尾正志
- 自訴代理人
- 楊隆源律師
- 自訴代理人
- 洪大明律師
- 上訴人
- 即自訴人
- 甲○○ ○○○○○ 株式會社
- 即自訴人
- itam
- 代表人
- 岩尾正志
- 自訴代理人
- 洪大明律師
- 被告
- 丁○○
- 被告
- 戊○○
- 被告
- 丙○○
- 被告
- 乙○○
- 共同選任辯護人
- 魏順華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背信等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度自字第29號,中華民國93年 8月31日、11月1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尤豐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