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重訴字第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7 月 12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上重訴字第40號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28號,中華民國95年4 月24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緝字第46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 實 一、甲○○因經濟困窘,竟貪圖小利,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成年男子之邀,以每月新台幣(下同)三千元之代價,同意擔任址設臺北市○○○路○段二三三號四樓之七「順發旺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順發旺公司)」之負責人,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完成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甲○○明知順發旺公司並無實際之營業行為,而統一發票係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證,不得為不實內容之填製,竟與該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為該公司領取統一發票後,交由該成年男子任意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自九十二年七月間起至同年十二月間止,在臺灣地區不詳之地點,以順發旺公司之名義,填製如附表一所示品名、數量及金額均不實之統一發票一百五十一紙,金額合計達六億零二百十六萬七百八十八元整,並交付附表一買受人欄所示公司(交付情形、時間、數額、張數,均如附表一所載,其中買受人欄,起訴書將盛興廣告行誤載為勝興廣告行,將鑫皓有限公司誤載為鑫浩有限公司,均應更正),充當進貨憑證以扣抵銷項金額,其中如附表二買受人欄所載公司,並於附表二所載期間,分以附表二所載數量、金額之不實發票申報扣抵銷項,共計幫助附表二所載公司逃漏營業稅二千二百二十六萬一千五百九十八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營業稅稽徵之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上揭事實,業據上訴人即被告甲○○坦承不諱,而順發旺公司自九十二年七月至同年十二月均無進出口資料,足見順發旺公司所開立之上開統一發票內容均不實,係用以幫助前揭公司逃漏營業稅等情,並經證人即國稅局查核人員曾振榮證述在卷(見九十五年度偵緝字第四十六號卷第二十四、二十五頁),復有順發旺公司變更登記表四份、營業人暨扣繳單位統一編號查詢、營利事業暨扣繳單位資料查詢、營業稅查核案件查詢作業、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暨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資五字第九三○五六○七一號函及其所附統一發票查核清單資料一份等在卷可稽。雖被告於本院辯稱不知該不詳姓名成年男子會開那麼多發票等語,惟被告自承有領發票供公司使用(見偵緝字第46號第15 頁 ),則其對該成年男子開立發票一事,自有概括之認識,自不能以不知會開大量發票等語卸責;而被告並自承知悉該名男子僱用目的係在利用(見本院卷九十五年七月五日筆錄),仍貪圖小利,充當人頭,而為順發旺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其對順發旺公司並未合法營業即有認識。綜上所述,被告所辯,屬卸責之詞,尚難採信,其犯行事證明確,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之理由: ㈠被告行為後,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業經修正,於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經總統公布,並於同年月二十六日生效施行,修正後之規定,將該條所定罰金,由十五萬元提高為六十萬元,被告行為時法較修正後法律並無更加不利情事,應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適用被告行為時法為論罪科刑之依據。 ㈡按統一發票依營業稅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買受人之交易憑證,足以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屬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證。被告既係順發旺公司名義負責人,自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其明知該公司並無銷貨之事實,仍任由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填載前揭內容不實之統一發票,交由附表一買受人欄所示各公司作為進項憑證,附表二買受人欄所示各公司並持以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被告因而幫助附表二買受人欄所示各公司之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核其所為,係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又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以明知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之罪,本質上即包含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行為,自無再論以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必要。 ㈢被告與上開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雖該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不具商業負責人之身分,然依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就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二人仍成立共同正犯。 ㈣又被告行為後,刑法第五十五條關於牽連犯、第五十六條關於連續犯之規定,均已修正刪除,並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施行,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比較新舊法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即舊法關於牽連犯、連續犯之規定。查被告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行,均時間密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而為,應各依連續犯規定,以一罪論,並加重其刑。其所犯上開二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 三、原審審酌被告所為,嚴重影響商業之管理,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數額甚鉅,惟其因經濟窘迫,一時失慮而充當順發旺公司名義負責人,並未主導及策畫本件犯罪,實際參與本件犯行之程度不深,而其所得之利益尚微,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並斟酌起訴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一年,其認識用法及量刑均屬允當。又按現行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係以適用行為時法為原則,原審判決時,雖未及就修正前後之商業會計法及刑法為比較適用,然案經上訴本院後,比較新舊法結果,行為後之法律並非較有利於行為人,仍應適用行為時法,則原判決適用行為時法即無不當,自不構成撤銷之事由,特此敘明。 四、被告上訴辯稱不知情,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審量刑過輕,經核均無理由,均應予以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柯麗鈴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12 日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曾德水 法 官 廖紋妤 法 官 范清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吳金來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12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 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虛填發票 ┌──┬─────────────────┬────┬──┬──────────┐ │編號│買受人公司名稱及統一發票 │期 間│張數│發票金額(新台幣)元│ ├──┼─────────────────┼────┼──┼──────────┤ │ 1 │樺霖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8 │0000000 │ ├──┼─────────────────┼────┼──┼──────────┤ │ 2 │速達實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0月│ 8 │00000000 │ ├──┼─────────────────┼────┼──┼──────────┤ │ 3 │富士達國際顧問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11 │00000000 │ ├──┼─────────────────┼────┼──┼──────────┤ │ 4 │萊特明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4 │0000000 │ ├──┼─────────────────┼────┼──┼──────────┤ │ 5 │鑫威邦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6 │00000000 │ ├──┼─────────────────┼────┼──┼──────────┤ │ 6 │千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5 │00000000 │ ├──┼─────────────────┼────┼──┼──────────┤ │ 7 │天藍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17 │00000000 │ ├──┼─────────────────┼────┼──┼──────────┤ │ 8 │大瑋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4 │0000000 │ ├──┼─────────────────┼────┼──┼──────────┤ │ 9 │福順發工程行00000000 │92年10月│ 7 │00000000 │ ├──┼─────────────────┼────┼──┼──────────┤ │ │優立生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0月│ 5 │00000000 │ ├──┼─────────────────┼────┼──┼──────────┤ │ │金寶來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0月│ 6 │00000000 │ ├──┼─────────────────┼────┼──┼──────────┤ │ │曼利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0月│ 13 │00000000 │ ├──┼─────────────────┼────┼──┼──────────┤ │ │硒旺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年8月 │ 4 │0000000 │ │ │00000000 │ │ │ │ ├──┼─────────────────┼────┼──┼──────────┤ │ │豐浩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8 │00000000 │ ├──┼─────────────────┼────┼──┼──────────┼ │ │愛爾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年12月│ 1 │0000000 │ │ │00000000 │ │ │ │ ├──┼─────────────────┼────┼──┼──────────┼ │ │特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2 │0000000 │ ├──┼─────────────────┼────┼──┼──────────┤ │ │盛興廣告行00000000 │92年10月│ 3 │00000000 │ ├──┼─────────────────┼────┼──┼──────────┤ │ │達明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0月│ 11 │00000000 │ ├──┼─────────────────┼────┼──┼──────────┤ │ │立德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5 │00000000 │ ├──┼─────────────────┼────┼──┼──────────┤ │ │福興國際企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0月│ 5 │00000000 │ ├──┼─────────────────┼────┼──┼──────────┤ │ │祺御實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8月 │ 2 │0000000 │ ├──┼─────────────────┼────┼──┼──────────┤ │ │鑫皓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1 │400000 │ ├──┼─────────────────┼────┼──┼──────────┤ │ │致園工程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3 │00000000 │ ├──┼─────────────────┼────┼──┼──────────┤ │ │谷英資訊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6 │00000000 │ ├──┼─────────────────┼────┼──┼──────────┤ │ │新城生化科技顧問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4 │00000000 │ ├──┼─────────────────┼────┼──┼──────────┤ │ │三合興企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1 │0000000 │ ├──┼─────────────────┼────┼──┼──────────┤ │ │00000000(公司名稱不詳) │92年10月│ 1 │0000000 │ ├──┴─────────────────┴────┴──┴──────────┤ │合計:發票共151張,金額共000000000元 │ └───────────────────────────────────────┘ 附表二、實際申報之發票 ┌──┬───────────────┬──────┬──┬──────────┐ │編號│買受人公司名稱及統一編號 │ 期 間 │張數│發票金額(新台幣)元│ │ ├──┼───────────────┼──────┼──┼──────────┤ │ 1 │樺霖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7、8月 │ 8 │0000000 │ ├──┼───────────────┼──────┼──┼──────────┤ │ 2 │速達實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9、10月 │ 8 │00000000 │ ├──┼───────────────┼──────┼──┼──────────┤ │ 3 │富士達國際顧問有限公司00000000│92年11、12月│ 11 │00000000 │ ├──┼───────────────┼──────┼──┼──────────┤ │ 4 │萊特明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7、8月 │ 4 │0000000 │ ├──┼───────────────┼──────┼──┼──────────┤ │ 5 │鑫威邦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7、8月 │ 6 │00000000 │ ├──┼───────────────┼──────┼──┼──────────┤ │ 6 │千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7月 │ 5 │00000000 │ ├──┼───────────────┼──────┼──┼──────────┤ │ 7 │福順發工程行00000000 │92年11、12月│ 2 │00000000 │ ├──┼───────────────┼──────┼──┼──────────┤ │ 8 │優立生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9、10月 │ 5 │00000000 │ ├──┼───────────────┼──────┼──┼──────────┤ │ 9 │金寶來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9、10月 │ 6 │00000000 │ ├──┼───────────────┼──────┼──┼──────────┤ │ │曼利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12月│ 6 │00000000 │ ├──┼───────────────┼──────┼──┼──────────┤ │ │豐浩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12月│ 8 │00000000 │ ├──┼───────────────┼──────┼──┼──────────┤ │ │愛爾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年12月 │ 1 │0000000 │ │ │00000000 │ │ │ │ ├──┼───────────────┼──────┼──┼──────────┤ │ │特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12月│ 2 │0000000 │ ├──┼───────────────┼──────┼──┼──────────┤ │ │達明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9、10月 │ 10 │00000000 │ ├──┼───────────────┼──────┼──┼──────────┤ │ │立德國際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12月│ 5 │00000000 │ ├──┼───────────────┼──────┼──┼──────────┤ │ │祺御實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7、8月 │ 2 │0000000 │ ├──┼───────────────┼──────┼──┼──────────┤ │ │鑫皓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月 │ 1 │400000 │ ├──┼───────────────┼──────┼──┼──────────┤ │ │致園工程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月 │ 3 │00000000 │ ├──┼───────────────┼──────┼──┼──────────┤ │ │谷英資訊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1、12月│ 6 │00000000 │ ├──┼───────────────┼──────┼──┼──────────┤ │ │新城生化科技顧問有限公司 │92年11、12月│ 4 │00000000 │ │ │00000000 │ │ │ │ ├──┼───────────────┼──────┼──┼──────────┤ │ │三合興企業有限公司00000000 │92年12月 │ 1 │0000000 │ ├──┴───────────────┴──────┴──┴──────────┤ │合計:發票共104張,金額共00000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