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訴字第2863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上訴字第2863號
- 上訴人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中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代表人
- 李曾寶玉
- 被告
- 松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曾 憲 漳
- 被告
- 紀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蘇 建 泉
- 被告
- 鼎力營造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簡 志 偉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7年3月14日第一審判決 (95年度訴字第873號),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狀未敘述上訴理由,亦未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即97年5月9日補提上訴理由書,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7條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拾日內補正,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