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附民字第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洗錢防制法等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02 月 24 日
  • 法官
    葉騰瑞莊明彰王炳梁
  • 法定代理人
    丁○○

  • 原告
    甲○○金輝銀樓鐘錶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乙○○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9年度重附民字第5號 原   告 甲○○ 原   告 金輝銀樓鐘錶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乙○○ 丙○○ 戊 ○ 上列被告因中華民國99年度金上訴字第4號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核因關於原告請求之損害金額認定不易,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4  日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葉騰瑞 法 官 莊明彰 法 官 王炳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佳伶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24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附民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