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建上字第124號

給付增加之工程費用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9 月 28 日

法官滕允潔李昆曄李瑜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上字第124號

上訴人
東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怡安
訴訟代理人
楊申田律師
被上訴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法定代理人
趙紹廉
訴訟代理人
吳國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增加之工程費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1年10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二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8 日

審判長法 官 滕允潔

法 官 李昆曄

法 官 李瑜娟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紀昭秀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建上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