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重上更㈠字第41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上更㈠字第41號
- 上訴人
-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梅思勰
- 訴訟代理人
- 劉志鵬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世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雪鳳律師
- 上訴人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忠賢
- 訴訟代理人
- 周憲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吳佩玲律師
- 被上訴人
- 桃園縣農會
- 法定代理人
- 游象紀
- 訴訟代理人
- 連元龍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人志律師
- 參加人
- 同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江高照
- 訴訟代理人
- 李文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0年10月24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