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1225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上字第1225號
- 上訴人
-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江義福
- 訴訟代理人
- 劉永良
- 參加人
- 那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參加人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游仕全
- 代理人
- 兼 共 同
- 訴訟代理人
- 陳見中(原名陳可莫)
- 被上訴人
- 來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游凱芸
- 訴訟代理人
- 蘇漢祥律師
陳旭琨
上列當事人間因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2年4月17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