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易字第621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上易字第621號
- 上訴人
- 石將砂岩藝術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特別代理人 陳雯怡
- 被上訴人
- 安佳 住臺北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 訴訟代理人
- 朱玉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權不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2月27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8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上易字第621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權不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2月27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8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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