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保險上更㈠字第3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保險上更㈠字第3號
- 上訴人
- 即反訴被告
- FIREMAN'S FUND INSURANCE COMPANY
- 代表人
- Fiona Dhurjon-Singh
- 訴訟代理人
- 林繼恆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姵君律師
- 複代理人
- 王莉維律師
- 被上訴人
- 即反訴原告
-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柏廷
- 訴訟代理人
- 程學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正欣律師
- 參加人
- 基信理貨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莊錚中
- 訴訟代理人
- 劉琦富律師
- F1 NEW YORK, N.Y. 10005, U.S.A.
黃昱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