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9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9號
- 上訴人
- 永鎰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建興
- 被上訴人
- 楊金鎰
- 訴訟代理人
- 蘇衍維律師
- 複代理人
- 曾福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因兩造希望試行和解,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0年7月2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因兩造希望試行和解,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0年7月2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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