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國貿上字第2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國貿上字第2號
- 上訴人
- 美商華恆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詹納森即Jensen, Nathan Gerald
- 訴訟代理人
- 鄧湘全律師
- 上訴人
- 定興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 侃
- 訴訟代理人
- 詹德柱律師
- 即H-11 Digital Forensics Company LLC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1年6月26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第11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