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建上字第36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上字第36號
- 上訴人
- 克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紹男
- 上訴人
- 好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銘水
-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 黃文昭律師
- 上訴人
- 賀晉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即禾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豐恆
- 上三人訴訟代理人
- 孔繁琦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文昭律師
- 被上訴人
- 內政部營建署
- 法定代理人
- 曾大仁
- 訴訟代理人
- 何兆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1月19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16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