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更㈠字第82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上更㈠字第82號
- 上訴人
- 福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人鳳
- 訴訟代理人
- 鄭夙芬律師
- 被上訴人
- 群誠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坤龍
- 訴訟代理人
- 王聖舜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敦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服務費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1月19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上更㈠字第82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服務費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1月19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更㈠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