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勞上易字第110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勞上易字第110號
- 上訴人
- 吳幸容
- 上訴人
- 雷爵國際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世宇
- 訴訟代理人
- 張旭業律師
楊珮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2年1月22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勞上易字第110號
楊珮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2年1月22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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