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海商上易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2 月 13 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海商上易字第1號上 訴 人 烜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鈴蘭 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律師 複代理人 陳思涵律師 被上訴人 上海海華輪船有限公司(即HAIHUA SHIPPING CO;LTD) 法定代理人 陳立身 被上訴人 瑞柯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涂鄂良 訴訟代理人 張天欽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于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本院101年度海商上易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13 日民事第二十二庭 法 官 王本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13 日書記官 王韻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