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勞上字第28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勞上字第28號
- 上訴人
- 陳正期
- 訴訟代理人
- 謝佳伯律師
- 複代理人
- 侯冠全律師
- 被上訴人
- 連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鋇
- 訴訟代理人
- 劉中哲
丁中原律師
沈妍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4月3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1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勞工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勞上字第28號
丁中原律師
沈妍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4月3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1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勞工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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