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1084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上字第1084號
- 上訴人
- 謝正賜
- 訴訟代理人
- 陳君沛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江昱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柏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鈺玟(原名陳雅嬪)
- 被上訴人
-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淮舟
- 訴訟代理人
- 許家軒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3年8月11日上午11時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