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3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買賣價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08 月 06 日
  • 法官
    謝碧莉劉坤典蘇芹英
  • 法定代理人
    鄧全凱、劉健揚

  • 上訴人
    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旭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上易字第386號上 訴 人 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全凱 訴訟代理人 林輝坪 蕭俊龍律師 上 訴 人 旭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旭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健揚 上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9月11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11法 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日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謝碧莉 法 官 劉坤典 法 官 蘇芹英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日書記官 陳韋杉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