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字第816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上字第816號
- 上訴人
- 統盛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子亮
- 訴訟代理人
- 莊秀銘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甘義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楊鎮宇律師
- 被上訴人
- 郭月霞
- 訴訟代理人
- 鄭庭壽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4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七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上字第816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4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七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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