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32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32號
- 上訴人
- 興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治國
- 訴訟代理人
- 朱俊雄律師
- 被上訴人
-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魏啟林
- 訴訟代理人
- 洪珮琪律師
麻詠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4 年9 月4 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32號
麻詠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4 年9 月4 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九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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