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475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475號
上訴人即附 志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帶被上訴人
- 法定代理人
- 王秀珍
- 訴訟代理人
- 張志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佳瑩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靜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司徒國積
- 訴訟代理人
- 附帶上訴人
- 訴訟代理人
- 林光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475號
上訴人即附 志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帶被上訴人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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