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上字第148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上字第148號
- 上訴人
- 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顏志展
- 訴訟代理人
- 黃世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家豪律師
- 被上訴人
- 富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焦鈎
- 被上訴人
- 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國棟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菀萱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凱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因被上訴人未補正委任狀,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上字第148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因被上訴人未補正委任狀,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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