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1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1054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4 月 25 日

法官翁昭蓉管靜怡鍾素鳳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1054號

上訴人
能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彥勳
訴訟代理人
陳丁章律師
被上訴人
巨辰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建隆
訴訟代理人
孔繁琦律師

      駱淑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年6月21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9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一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5  日

            審判長法 官 翁昭蓉

               法 官 管靜怡

               法 官 鍾素鳳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章大富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