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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1342號

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2 月 18 日

法官張蘭王漢章吳燁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1342號

上訴人
游家慶
訴訟代理人
李岳洋律師
訴訟代理人
郭曉丰律師
被上訴人
慧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宗龍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8  日

            審判長法 官 張 蘭

               法 官 王漢章

               法 官 吳燁山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鄧瑄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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