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135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易字第1135號
- 上訴人
- 桃裕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莊政翰
- 訴訟代理人
- 白宗益
- 被上訴人
- 李文賢
- 訴訟代理人
- 林彥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年1月11日下午2時在本院第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易字第113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年1月11日下午2時在本院第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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