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重上字第877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上字第877號
- 上訴人
- 昶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趙秀英
- 訴訟代理人
- 詹聰哲律師
- 上訴人
- 廖昭富
- 訴訟代理人
- 莊秀銘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楊鎮宇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棠律師
- 被上訴人
- 陳添發
林榮發 原住桃園市○○區○○路00號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10月23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