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1586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1586號
- 上訴人
- 鴻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程柏翔
- 訴訟代理人
- 黃昭仁律師
- 被上訴人
- 羽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元愷
- 訴訟代理人
- 連阿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6月27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1586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6月27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二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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