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海商上字第1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海商上字第1號
- 上訴人
- 飛斯特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運豐
- 訴訟代理人
- 易定芳律師
- 被上訴人
- 佳渝通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濟廷
- 訴訟代理人
- 林明正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育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9月7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海商上字第1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9月7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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