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重上字第636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上字第636號
- 上訴人
- 誠泰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彭智祺
- 上訴人
- 巫年茂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慶瑞律師
- 被上訴人
- 郭雅嵐
- 訴訟代理人
- 陳智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6月8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上字第636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6月8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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