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第7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4 月 24 日
- 法官徐福晋、陳秀貞、郭顏毓
- 法定代理人田辰光
- 上訴人丁淑章
- 被上訴人正合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773號上 訴 人 丁淑章 何松洪 陳世煥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楊傳珍律師 被 上訴 人 正合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辰光 訴訟代理人 彭上華律師 黃達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4 日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徐福晋 法 官 陳秀貞 法 官 郭顏毓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4 日書記官 馬佳瑩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第7…」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