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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第7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4 月 24 日
  • 法官
    徐福晋陳秀貞郭顏毓
  • 法定代理人
    田辰光

  • 上訴人
    丁淑章
  • 被上訴人
    正合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773號上 訴 人 丁淑章 何松洪 陳世煥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楊傳珍律師 被 上訴 人 正合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辰光 訴訟代理人 彭上華律師 黃達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4  日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徐福晋 法 官 陳秀貞 法 官 郭顏毓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4  日書記官 馬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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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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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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