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重上更㈠字第113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上更㈠字第113號
上訴人即
- 被上訴人
-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國彬(清理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代表人)
- 訴訟代理人
- 林庭宇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子柔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范瑞華律師
- 被上訴人
- 即上訴人
- 張顯良
- 被上訴人
- 國華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博峻
- 訴訟代理人
- 吳君婷律師
吳彥欽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遷讓房屋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