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勞上字第104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勞上字第104號
- 上訴人
- 即被上訴人
- 黃一修
- 訴訟代理人
- 孫志堅律師
- 複代理人
- 馮鈺書律師
- 被上訴人
- 即上訴人
- 成長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旭炎
- 訴訟代理人
- 許民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4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勞工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勞上字第104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4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勞工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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