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8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上更二字第15號

給付工程款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6 月 12 日

法官陳麗芬湯千慧邱蓮華

附帶上訴人 皇寓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美蘭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律師

吳文賓律師

林宗達律師

沈晏莛

上列附帶上訴人因與附帶被上訴人新北市政府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4號第一審判決,就其敗訴部分中之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提起附帶上訴,嗣減縮上訴聲明金額為867萬6,638元(經本院前審、第三審歷次判決,除791萬1,678元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其餘已確定),於本院審理時復擴張上訴聲明金額為1,824萬2,267元(見本院卷三第219頁),即屬訴之追加,是就擴張之1,033萬0,589元(即18,242,267元-7,911,678元)部分,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5萬4,488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追加之訴。

工程法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2 日

審判長法 官 陳麗芬

法 官 湯千慧

法 官 邱蓮華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蘇意絜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建上更二…」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