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消上字第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4 月 26 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消上字第13號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邱白伶 訴訟代理人 陳怡妃律師 郭子揚律師 蔡順雄律師 複 代 理人 鄭凱威律師 被上訴人即 附帶上訴人 肯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政哲 訴訟代理人 王俊翔律師 複 代理 人 張婷喻律師 白佩鈺律師 蔡承育律師 被 上訴 人 美商維信國際威士卡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Visa International (Asia-Pacific), LLC.Taiwan Branch) 法定代理人 Shirley Yu-Tsui(于雪莉) 被 上訴 人 Visa Worldwide Pte. Limited 法定代理人 Tan Kay Huat Andrew 上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林莉慈律師 朱百強律師 複 代理 人 蔡步青律師 被 上訴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東亮 訴訟代理人 李鏗中 吳建謀 被 上訴 人 洪林育 王師傅汽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炳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命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6 日民事第二十三庭 法 官 袁雪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6 日 書 記 官 蕭詩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