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破抗字第28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破抗字第28號
- 抗告人
- 晟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宙芳
上列抗告人因宣告破產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破字第1號裁定提起抗告,茲命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正抗告理由,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破抗字第28號
上列抗告人因宣告破產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破字第1號裁定提起抗告,茲命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正抗告理由,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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