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勞上字第71號
- 上訴人
- 連昭惠
- 訴訟代理人
- 林玉芬律師
- 複代理人
- 周致玄律師
- 複代理人
- 邱晃泉律師
- 被上訴人
- 緯創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清志
- 訴訟代理人
- 陳金泉律師
葛百鈴律師
黃胤欣律師
李元泰
李德榮
林心怡
孫玉芬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薪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0月25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勞上字第71號
葛百鈴律師
黃胤欣律師
李元泰
李德榮
林心怡
孫玉芬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薪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0月25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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