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381號
- 上訴人
- 捷冠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振鐸
- 訴訟代理人
- 周兆龍律師
- 複代理人
- 孫瑜繁律師
- 被上訴人
- 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毓潔
- 訴訟代理人
- 張譽尹律師
陳怡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6月4日上午9時5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上字第381號
陳怡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6月4日上午9時5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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