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更一字第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26 日
- 當事人東倞貿易有限公司、鄭正宗、聖元精密塗佈股份有限公司、林孟君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更一字第50號 上訴人 東倞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正宗 訴訟代理人 陳俊瑋律師 被上訴人 聖元精密塗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孟君 訴訟代理人 粘毅群律師 徐惠珍律師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杰正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書記官 林雅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