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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勞上字第26號

給付薪資等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6 月 12 日

法官李瑜娟邱景芬沈佳宜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勞上字第26號

上訴人
許羽瑄
訴訟代理人
吳麗如律師(法扶律師)
被上訴人
數果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數果網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康瑋成
訴訟代理人
蕭家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工法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審判長法 官 李瑜娟

              法 官 邱景芬

              法 官 沈佳宜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蕭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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