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33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勞上易字第86號

給付薪資等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9 月 05 日

法官黃嘉烈邱琦陳筱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勞上易字第86號

上訴人
日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清華
訴訟代理人
曹志仁律師
被上訴人
周淑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30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勞訴字第66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不經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事實及理由

一、按第一審之訴訟程序有重大之瑕疵者,第二審法院得廢棄原判決,而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但以因維持審級制度認為必要時為限;又前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民事訴訟法第451 條第1 項、第453 條分別定有明文。所謂第一審之訴訟程序有重大之瑕疵因維持審級制度認為必要,而得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者,係指第一審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其違背與判決內容有因果關係,或因訴訟程序違背規定,不適於為第二審辯論及裁判之基礎而言(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27號判例意旨參照)。次按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此為訴訟成立要件,其有無欠缺,法院不待當事人之主張,應依職權調查之。又法定代理人代理權消滅者,訴訟程序在有法定代理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訴訟程序當然停止間,法院及當事人不得為關於本案之訴訟行為。民事訴訟法第170 條、第188 條第1 項本文。是以,訴訟程序當然停止中,在承受訴訟人合法承受訴訟以前,受訴法院不得為本案裁判至明。又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其訴訟程序自有重大瑕疵,其判決亦當然為違背法令(民事訴訟法第469 條第4 款規定參照)。而當事人無訴訟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其法定代理人無代理權,或未受必要之允許,皆屬民事訴訟法第469 條第4 款所謂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最高法院28年渝上字第1887號判例意旨可參);無法定代理權之人,自命為法定代理人,代理當事人起訴或被訴者,其所為或所受之訴訟行為均不生訴訟法上之效力,如法院以其為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對之為裁判,亦與民事訴訟法第469 條第4 款所定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之情形相當,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602號判決、91年度台上字第2309號判決、83年度台抗字第414 號裁定採相同見解)。

二、經查:

㈠本件被上訴人於民國(下同)107 年2 月26日具狀聲請對上訴人發支付命令時,上訴人法定代理人為蘇睿騏,嗣因蘇睿騏有公司法第192 條第5 項準用第30條第5 款「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情事,致其董事職務於同年8 月10日起當然解任,並隨同喪失法定代理人身分,有上訴人公司變更登記表、臺北市政府107 年8 月10日府產業商字第10752406000 號函附卷可稽(見原審卷第96至100 頁、第124 頁)。又上訴人未委任訴訟代理人,依民事訴訟法第170 條、第173 條規定,其訴訟程序於有法定代理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乃原審未停止訴訟程序,仍於107 年9 月6 日將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送達已非上訴人法定代理人之蘇睿騏(見原審卷第53、54頁),而蘇睿騏亦於同年月18日、同年10月9 日言詞辯論期日以上訴人法定代理人之身分,為上訴人為訴訟行為(見原審卷第56至59頁、第75至77頁),自非合法。原審未察,逕以蘇睿騏為上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於上開言詞辯論期日為辯論,並對未經合法代理之上訴人逕為實體判決,其訴訟程序自屬有重大之瑕疵,基此所為之判決,亦屬違背法令。

㈡原判決訴訟程序既有重大瑕疪,且上訴人未經合法代理,已影響其審級利益,上訴人復表明不同意由本院就該事件自為實體之裁判,以補正上開訴訟程序之瑕疵(見本院卷第57頁)。則為維持審級制度,自有將本事件發回原法院更為裁判之必要。從而,上訴人執此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將本事件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判,以維審級之利益,自屬有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由本院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原審法院重行審理,以符法制。

三、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51 條第1項、第453 條,判決如主文。

勞工法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5 日

審判長法 官 黃嘉烈

法 官 邱 琦

法 官 陳筱蓉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陳珮茹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勞上易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