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上字第1047號
- 上訴人
- 致新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石宜瑄
- 上訴人
- 曜弘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書弘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枋啟民律師
- 被上訴人
- 裕旺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柏聖
- 訴訟代理人
- 紀錦隆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七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重上字第1047號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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